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伙食费资金管理,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伙食费结算清退专项工作的通知》(闽教财函〔2025〕62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园)按文件要求执行,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园)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组织人员做好各学段毕业生伙食费结算及清退工作。
二、各校(园)按时组织人员认真填报毕业生伙食费结算清退情况表(附件 2),并形成书面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格式见附件 3)。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前,将书面专项工作报告以及毕业生伙食费结算清退情况表报教育局计财股邮箱:jcg3887663@163.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伙食费结算清退专项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伙食费结算清退情况表
3.福建省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伙食费结算清退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上杭县教育局
202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