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园)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2 11:40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为进一步确保我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杭财资〔2025〕3 号)和《上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教〔2025〕26 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资产家底通过对全县教育系统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及使用状况进行全面清理与核查,严格执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工作流程,完善资产数据信息,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卡相符,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资产管理提供可靠基础数据。
 (二)规范资产管理体系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管理漏洞与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资产管理流程,实现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资产管理质效。
 (三)助力科学决策制定充分挖掘和利用资产清查成果,为优化资产配置、盘活闲置资产、防范资产流失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通过数据分析,为教育资源合理布局、资产有效配置和高效使用提供科学依据,推动教育系统资产使用效率的全面提升。
二、清查工作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本次资产清查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清查范围内所有资产的相关数据统计均以此时间点为界限。
 (二)清查范围重点清查全县教育系统占有使用和直接支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确保应查尽查,不遗漏任何一项资产。
 (三)清查方法综合运用账面核对、实地盘点、询问访谈等多种方式,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通过账面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实地盘点,保证账实一致;询问访谈,深入了解资产使用及管理情况,全方位确保清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清查工作步骤
 (一)数据采集  1.财务数据提取:从财务软件中导出资产明细表,筛选出购置日期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之前的资产记录,详细提取资产明细清单、发票等关键信息,并准确录入资产卡片,确保财务数据与资产信息的一致性。2.未报账资产梳理:各校采购部门全面整理已收货使用但尚未报账付款的资产明细表,明确资产来源、使用情况等信息,为后续清查工作提供完整数据。3.调拨捐赠资产统计:从教育局获取各校教仪站调拨、捐赠资产明细表,详细记录资产调拨及捐赠的时间、来源、去向等信息,完善资产台账。
 (二)开展清查盘点  1.实物与账目核对:严格遵循 “以账查物、以物对账” 原则,对资产卡片、财务账目与实物进行逐项核对。针对房屋、土地(空地,不含建筑物坐落的土地)、车辆、原值 100 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补充拍摄整体、前、后等不同方位的三张照片;对房屋、土地(空地,不含建筑物坐落的土地),完善资产定位信息,仔细核实面积数据,确保资产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资产信息登记:全面确认并详细记录资产的管理部门 / 管理人、使用部门 / 使用人、资产使用状态、资产位置等信息,为资产后续管理提供清晰依据。
 (三)数据整理核对  1.数据整合分析:依据各校提供的资产管理系统资产账目、会计账目及相关材料,进行细致核对与整理,形成准确、完整的资产清查明细表,为资产清查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2.人员确认签字:组织各部门开展资产对应使用人确认工作,确保资产使用责任落实到人,并完成人员签字确认,最终整理形成固定资产部门及使用人确认表(附纸质原始签字表一份),保障资产使用责任的可追溯性。3.固定资产贴标:全面开展固定资产贴标工作,固定资产标签清晰标注固定资产编码、规格型号、购置日期、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便于资产日常管理及后续损坏时,资产管理人员能够快速查阅国有固定资产台账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报废报损处理。4.数据核对调整:将网图系统数据与财务账目、资产账目数据进行全面核对,及时发现并调整数据差异,确保各系统数据一致,为资产清查报表填报提供准确数据基础。5.资产清单编制:按照资产使用状态,分别形成在用、低值易耗品、盘盈、盘亏、闲置、待处理资产清单,为资产优化配置和管理决策提供清晰的数据分类。
 (四)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系统卡片信息  1.信息完善补充:全面完善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卡片信息,包括管理部门 / 管理人、使用部门 / 使用人、资产使用状态、资产位置等关键信息,确保资产卡片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分类数据修正:对资产管理系统中现有资产卡片错误的资产分类数据进行细致调整,严格按照资产分类标准进行修正,提高资产分类的规范性和准确性。3.虚增数据整改:针对资产管理系统中存在的虚增资产数量的卡片数据,进行合并整改,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反映实际资产状况。
 (五)填报资产清查报表及出具清查报告  1.报表填报: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准确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包括单户表及汇总表,确保报表数据与清查结果一致,真实、准确反映资产清查情况。2.报告撰写: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撰写详实的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内容涵盖清查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为资产管理决策提供全面参考。
四、清查工作经费要求  
   全县教育系统资产体量大,本次清查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各校(园)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协助资产清查盘点,各校(园)按省级文件要求全程配合做好资产清查;资产委托清查所需经费由县局按照资产清查预算控制价补助 50%(具体见附件),另 50%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附件:上杭县教育系统资产委托清查补助经费一览表
 
                                                                                  上杭县教育局
                                                                                2025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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