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行为,现将做好教育收费公示牌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公示牌公开位置
上杭县教育局统一制作的“上杭县教育收费公示牌”应悬挂学校醒目位置(如学校大门或学校公告栏)。
二、公示收费项目内容
1.幼儿园:保教费、代办费项目(含被褥费、体检代办费等)
2.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寄宿生伙食费
3.普通高中阶段:公寓生住宿费、薄籍费
三、计费单位内容
1.幼儿园:保教费(元/生.月),代办费项目(视具体情况如:元/生.月,元/生.期)。
2.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课时.天)
3.普通高中阶段:公寓生住宿费(学期)
四、收费标准公开内容
县发改局批复的收费标准。
五、收费依据公开内容
根据公开收费项目填写相应的收费文件名称和文件编号。
六、收费期限公开内容
根据公开收费项目文件内容填收费期限(如:2023年9月-2025年6月)。
七、减免规定公开内容
根据县级以上有关收费减免文件、县发改局收费批复减免规定内容(如高中学费免费收费文件)。
八、其它要求
1.收费单位名称:填写校(园)全称(如上杭县第一中学)
2.收费单位监督电话:校(园)办公室电话号码(如0597-3******)
上杭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8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