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企业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进企业服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企业反映困难问题收集和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规〔202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范围及期限
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是指上杭县内注册并在上杭县内生产经营的企业。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方面的问题,不纳入企业困难问题受理范畴。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三、主要内容
(一)畅通企业困难问题反映渠道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和提出困难问题或者投诉请求:
1.通过市党政主要领导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向各级各部门报送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2.通过“千名干部挂千企”帮扶服务活动,向各挂钩帮扶部门反映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3.通过“政企直通车”平台反映重点难点问题。
4.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反映重点难点问题。
5.通过来信来访方式反映重点难点问题。
6.通过其他有效渠道反映重点难点问题。
(二)理顺企业困难问题交办流程
收到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时,第一时间与企业核实反映问题的详细情况,摸清企业诉求,填写《企业反映困难问题登记单》,根据政策执行、合同履行、用地审批、用电保障、融资服务、人才服务、招工用工、项目推动、软环境建设等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按交办程序办理。
(三)明确办理时限
对能够即时办理的事项,牵头承办单位应在收到交办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对不能够立即办理的事项,应于5个工作日内先答复核实情况、解决的措施,并适时答复协调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对因法律法规、政策限制或其他因素,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企业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最终将办理结果分 A、B、C三类,其中:A类为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为正在解决,C类为因法律法规、政策限制或其他因素,一时难以解决。
(四)实行跟踪问效
按照办理时限要求,采取电话回询、现场走访等形式,逐一对交办问题的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满意度进行跟踪问效,实行按单销号。对按时完成、企业满意的,逐个销号;对未按时办结的困难问题,及时发函督办;对问题办理不彻底、答复不规范、企业不满意的,实行专项督办。对问题交办过程中不服从调度、久拖不办、敷衍塞责的单位和责任人,由县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对交办问题弄虚作假、失密泄密,造成恶劣影响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上杭县工信科技局,黄利英3880408
上杭县工信科技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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