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领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局党组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股室推动法治建设的工作职责,按要求落实推进“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办公系统。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列入局党组(机关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的重要内容,并按要求组织学习2次。我局现有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共31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22人,占在编人员的71%。2024年度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参加了学法考试,参与率、及格率均达100%。常年聘请法律顾问1名,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局党组印发了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工信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龙岩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2024 年版)、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官方网站、微信群、宣传栏等平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突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开展“严防森林火灾 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乡镇集镇宣传13次;发表宣传报道22篇,其中“做好'防'文章 上杭筑牢电网'安全墙'”在闽西日报发表,“防山火 电力设施保护进校园”在人民日报、福建电力报、上杭县融媒体等刊物上发表。
二是积极开展民法典和宪法宣传,5月底,利用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契机,联合工业园区、县司法局等单位到白砂工业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蒲公英在普法”活动,吸引工业园区20多家企业参与,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00余份。12月4日,我局联合上杭县供电公司,参加了县委依法治县办在瓦子街举行的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600余份,接受群众相关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三是组织送法律进企业活动,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法律顾问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为企业提出生产经营、合同签订、人员聘用、货款催收等方面的法律建议10条,为3家企业化解2起用工纠纷、3起合同纠纷,有效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受到企业欢迎和赞赏。
三、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程度
一是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的制度,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我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建立了重大涉法事务法律顾问集体会商制度,对涉及工信科技领域的项目申报、惠企资金、重要政策文件及“三重一大”事项,疑难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重大涉法事务,发挥法律顾问优势,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集体分析研究,提出法律建议意见,供局党组决策参考。
二是做好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的统一安排,对近年来由我局牵头起草并以县委、县政府或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或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涉及公平竞争的文件进行了清理,2024年度累计清理了15份规范性文件,其中拟继续执行14份、修订1份(上杭县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
三是加强“双随机”监管。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对电力企业和用户、企业投资项目技改、重点用能单位等6个重点监管检查事项,随机抽取16家企业、18名执法人员进行“双随机”检查,取得一定的成效。
四是加强电力安全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供电线路走廊、违章建筑、违章堆放货物、超高树木以及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等问题,累计办理施工作业许可手续10份,发放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6份,开展变电站周边易漂浮物及排水沟整治3次。2024年3月,我局电力执法办依法对才溪镇王某喜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进行了查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2000元并上缴国库。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