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工信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杭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2-01-18 16:1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总结上杭县工信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上杭县工信科技局综合股联系。

  联系方式:上杭县北环东路2号  邮编:364200

  电话:0597-3842930  传真:0597-396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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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进行不定时督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公开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1.强化领导,建立完善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到位,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工作中严格遵守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

  3.推进重点领域建设公开。一是重点加强政策、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许可、规划计划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决策落实;二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要求在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上及时公开我局预决算信息细化公开内容。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局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6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规范性文件0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36条。

  4.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继续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全面及时发布信息。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信息网站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要求完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各栏目及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要求编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5.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政策落实,对各级惠企政策及时下发。二是积极主动落实“放管服”工作,全面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

  公开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上杭县工信科技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鉴于本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变动较频繁,业务水平有待加强;二是信息主动公开还不够及时。

  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保证从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稳定;二是精进业务水平,三是及时准确的对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1年本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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