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103-01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杭工信科〔2022〕91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工信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6
- 内容概述: 上杭县工信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 县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杭县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杭政综〔2017〕315号),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和精准扶贫,根据《上杭县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杭经信科〔2017〕22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县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2年度县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支持由县级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已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及专利成果转化的项目。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为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县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单位,必须是在我县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我县认定的2021-2022年度县级科技特派员(含团队科技特派员)。
(三)申报项目应是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单位开展合作以来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技术开发或专利成果转化项目。
(四)已获2021年度县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支持的单位不再申报。
(五)已获2021年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单位不再申报。
(六)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附件材料
1.企业(包括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书等;
2.上杭县科技特派员三方协议书;
3.技术指标佐证(含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评价证明、测产报告等);
4.经济效益佐证(含销售明细帐、销售发票、合同等);推广应用证明、合作协议等能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
5.技术成果佐证(生物新品种、农药、兽药、疫苗、肥料等登记证,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证书,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及其他证明文件);
6.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含主营收入、研发投入),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按照《上杭县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项目经费支出范围进行归集)及相关票据;
7.企业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书等;
8.核心技术是否获市、县级财政资助情况说明;
9.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
四、申报、推荐时间与流程
(一)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二)项目采取属地管理办法,各乡镇为项目推荐单位。各主管单位或各乡镇分管科技领导须详细填写推荐理由、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由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在本乡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科技特派员姓名、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名称、项目成效及推广应用情况、申请补助经费等。凡存在异议的项目,在异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予推荐。
五、项目立项
(一)县工信科技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对申请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专家评审通过项目将进行现场核查。
(二)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补助经费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上杭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
2.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格式)
上杭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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