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工业园区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龙政办〔2014〕223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2014〕126号)的文件要求,上杭县工业园区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总结。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工业园区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政府信息及时在“中国·上杭”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gyyq.shanghang.gov.cn/)公开。截至目前,园区办发布公开信息总数120篇,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3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5条,不予公开信息数64条。
一是组织领导得到了有力加强。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上杭工业园区办公室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园区办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部室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部,综合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是制度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按照《上杭县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杭政办〔2014〕126号),及时印发了《上杭县工业园区办公室2014年度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部室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保密性、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不断提升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时效。
三是对信息公开安全工作的更加重视。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安全和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4〕242号),为保证园区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要求落实信息发布所规定的初审、录入、录入后检查、终审、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发布层层把关。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应该加强调研,到基层企业和群众中了解企业和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企业和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在信息提供中应该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向企业和群众提供信息。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途径呈现出多种载体和更加便捷的特色。当前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是单位网站,可以进一步考虑开通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发布信息的渠道,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对多种载体的利用方面还存在不足。
三、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5年,上杭县工业园区办公室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紧紧围绕园区办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及时向社会公开所有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发布。结合实际,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切实做好涉及园区企业和群众的信息公开,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确保能迅速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继续规范政府信息的采集、编辑、公开程序,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公文在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四种属性,并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
二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依法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
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公文类和非公文类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不定密不公开公文的处理机制。加强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按照 “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