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电动自行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时间:2026-07-20 16:26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规范非机动车行车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水平,保障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上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2026年7月25日起,启用两处点位向社会公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路段

监控名称

二环东路与立新路红绿灯路段

城郊二环东路往碧桂园方向

江滨路瓦子街广场路口路段

城关瓦子街广场往职高方向

上述路段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启用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抓拍查纠。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行车,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上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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