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治理工作部署,深化城市精细化治理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堵塞消防通道、影响市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老旧小区、闲置空地、桥梁涵洞、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二、整治对象
对长期无偿占用公共停车资源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纳入本次“僵尸车”清理整治范围:
(一)外观残旧破损、积灰严重、长期停放未移动的车辆。
(二)轮胎干瘪的机动车辆。
(三)无牌无证及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辆。
(四)失去使用功能的机动车辆。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车主主动自查自清,及时处理长期闲置车辆,依法办理年检、报废等手续。对拒不配合、逾期未清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拖移,对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依法扣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规定,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发现“僵尸车”可通过拨打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24小时服务电话3131382或拨打110、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
上杭县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上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代)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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