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治理车辆
渣土运输车(指专用于运输建筑渣土和砂石的重中型自卸、罐式和特殊结构货车)
三、治理重点
(一)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长期离线等情形车辆。
(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超限超载超速、滴撒漏、加高栏板、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无扩大号、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闯红灯、闯禁行、违法停放等显见性违法行为。
上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通过微信等平台媒介,曝光渣土运输车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超速、超载违法危害,宣传专项治理进展和成效,形成有力震慑。在与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城市管理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强化协调共治的同时,鼓励市民通过监督举报电话监督渣土车违法,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渣土运输企业、驾驶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对拒不配合、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希望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携手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110、0597-3821678(城市管理局)、0597-3842607(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上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21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