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力度,重点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林区治安环境,保护我县生态资源安全。结合我县林区实际情况,施行举报奖励制度,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积极性。从即日起,凡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涉林违法犯罪有效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涉林刑事案件的,视情况奖励举报人500-1000元人民币。
附件: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主要情形
举报联系电话:
江警官(18150322926)
谢警官(18150322299)
上杭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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