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上杭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日
上杭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夯实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龙岩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龙岩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2024年,一是持续推进整治攻坚,组织重点排查内容“回头看”。2024年6月底前,完成企业是否依法依规经营、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协议是否履约的“回头看”。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厂站全覆盖深度彻查。4月底前完成全县燃气厂站、供应站全覆盖深度彻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厂站一律关停整顿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县住建局参照国家、省检查方式进行抽查核验。三是常态化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依托省燃气安全检查系统,按照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五个一”要求,督促燃气主管部门和企业落实每月检查任务;动态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占压等隐患问题,落实第三方施工保护措施。四是强化燃气管道硬件保障。加强对我县已投入运行的老旧燃气管网排查力度,优先实施隐患突出的燃气管道设施改造。五是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规模化经营整合。引导现有瓶装液化气企业通过资产并购重组或国有资本参股等方式,加快整合瓶装液化气市场。严格控制新增瓶装液化气灌装站,淘汰过剩、低端产能,优先整合储气容量低于220立方米的灌装站,培育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龙头企业。力争瓶装液化石油气规模化经营整合工作于2024年底前取得实效。六是推进符合改造条件的餐饮企业等“瓶改管”、“气改电”。推动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高层建筑的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聚集区“瓶改管”或“气改电”,先行启动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餐饮场所“气改电”。七是持续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持续摸清城市燃气等管道设施基础信息数据,同步在管道重要节点配套安装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完善智能感知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应用机制。完善燃气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城市燃气等管道和设施隐患应急处置流程办法,健全应急抢险机制。
2025-2026年,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局燃气站,各燃气企业)
(二)不断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推动房屋体检、房屋保险监测试点工作,探索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各乡镇落实全国、省、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力争2024年完成存量50年以上房屋一般安全隐患整治,2025年底前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2026年底完成房屋一般安全隐患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
持续落实经营性自建房月检、年检的“挂牌巡检”,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夯实经营性自建房数据,督促指导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经营者开展自查,加强房屋结构、消防、使用燃气等安全管理;指导各乡镇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性鉴定质量核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严管重罚。
指导临江、临城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
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督促乡镇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住房保障机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及时消除新增住房安全隐患;持续采取“四不两直”和暗访督导方式,督促各乡镇落实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指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县排查办,局住房保障中心、城乡建设工作站)
(三)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2024年,紧盯“保安全、抓质量、强基础”,认真落实12个专项行动(关键人员到岗履职、危大工程标准化管控、规范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施工现场消防治理、高处作业安全、吊篮安全治理、桩基质量管控、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提升、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管控、智慧工地);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施工安全本质水平。健全完善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充分运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动态清零,力争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5年,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构建覆盖建筑施工安全领域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量、全要素的数字化监管机制。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深化运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力争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同比再下降。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开展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核查注册人员并与信用联动,组织现场履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强化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单位的联合惩戒,推广先进企业住宅质量控制交付标准;提升监督机构队伍能力,延伸指导服务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民生项目,参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智能建造和智慧工地建设,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广“机器代工”,推广一批实用型的新工具、新设备,如钢筋自动绑扎机、实测实量仪器等;开展机器人应用效果评估,重点在外墙喷涂、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面积标准化作业等方面取得突破;打造智慧工地标杆示范项目,培育标杆示范企业。
坚持“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坚决整顿。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强化施工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聚焦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既有建筑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市政设施维护、集镇环境整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等项目,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违规交叉作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违规搭建等消防安全隐患。
全面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年行动期间,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项目,一律停工、一律督办、一律曝光、一律倒查,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严格执行“一案一倒查”,发生一般事故的,涉事企业项目所在本县的在建项目一律全面检查,发生较大事故的,涉事企业在全市的在建项目一律全面检查。
(局安监股、城建股、建筑业股、审批股,质安站、城乡建设工作站、市政项目建设中心)
(四)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指导各乡镇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强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压实业主单位首要责任,督促业主单位建立承包作业单位和作业项目“双台账”,督促作业单位按规范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加快城市排水工程项目建设,2024年-2026年每年全县新改建雨水管网(渠)8.5公里,按序时进度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增发国债项目实施。
(局城建股、市政项目建设中心、质安站、燃气站、城乡建设工作站)
(五)开展消防建设工程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跨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重点整治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分行业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落实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信用等级不高企业和人员的监管力度,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加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管理,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严格落实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相关制度,严把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质量关。
(局消化中心)
(六)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组织制定《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管理办法》《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工作标准》《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标准》,推动落实安责险和事故预防服务。
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内容,持续开展相关培训;加强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组织各乡镇学习推广省级农村工匠培训课程及参考材料,推动县乡采取“现场观摩+基地实训+技能竞赛+专家授课”等方式,完成3500名以上村镇建设干部、乡镇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匠轮训任务,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导干部队伍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局质安站、燃气站、消化中心、城乡建设工作站、城建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本级成立上杭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任成员,统筹推进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负责三年行动日常综合协调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充分运用住建系统主管部门安全检查APP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常态化开展督导、调研、检查,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及时采取约谈、通报、曝光等措施严格问责问效。县住建局将结合“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驻守督导和各类专项督查,加强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督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上杭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上杭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柯振祥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常务副组长)
李 鹏 副局长
谢步祥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邱耀民 党组成员、机关副书记
张曲华 党组成员、机关副书记
罗永辉 县管干部、专技九级
李文强 县管干部、七级职员
成 员:罗兴锋 综合股负责人
黄铭华 安监股负责人
唐 宇 城建股负责人
王 峰 建筑业股干部(主持工作)
林春英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蓝立平 房地产业股负责人
王金良 信访法规股负责人
罗永红 城乡建设工作站站长
吴沐华 市政项目建设中心干部
刘 锋 消防化工中心主任
张月华 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黄钦杭 燃气安全工作站负责人
王华英 建筑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邱国安 质安站站长
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进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 上杭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的政策解读 [2024-04-05]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