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4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实践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上杭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实践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坤
副组长:吕新文 李春生
成 员:丘福林 丘文良
县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八个考点,各考点组织机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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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名称 |
主 考 |
副主考 |
考点名称 |
主 考 |
副主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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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一中 |
张志晖 |
吴如生 |
明强中学 |
杨新华 |
李红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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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二中 |
黄发龄 |
曾尚锦 |
龙田中学 |
袁建南 |
林灿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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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五中 |
汤加应 |
李永茂 |
实验中学 |
邓文达 |
林家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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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溪中学 |
郑科 |
傅伟豪 |
紫金中学 |
林水清 |
刘少学 |
各校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部门,细化责任及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和条件保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体卫艺)负责制定全县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实践考试方案,并组织全县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实践考试中必修必学类考试和指导各校必修选学类考试工作。
二、考试实施对象
全县高三学生。
三、考试形式
考试内容包括必修必学的健康教育(笔试)和体能(笔试和实践考试),以及必修选学的运动技能实践考试。必修必学的田径实践考试从省定考试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考试。必修选学的运动技能实践考试由学生从田径类、球类、体操类、民间体育类、水上和冰雪类、新兴运动类等六个系列考试项目中选择一个学校有开设的项目作为考试内容进行考试。必修选学运动技能实践考试中,考生若选择田径类进行考试,则其所选具体项目不能与其在必修必学田径中所选择的项目相同。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形式
(一)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我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安排在4月18日—19日,在各完(高)中学校举行。
(二)考试形式
1.笔试。必修必学的健康教育(笔试)和体能(笔试)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命题,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30分钟,考点设在各完(高)中学校,考试时间与学校实践考试同日进行。
2.实践考试。实践考试包括必修必学中体能和必修选学中运动技能考试,运动技能实践考试由学生按要求从相关类别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每个项目满分均为100分。考生考试顺序安排由学校负责编排。
五、考试组织
(一)各考点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按先统一进行必修必学健康教育(笔试)和体能(笔试),然后必修必学体能考试,最后必修选学运动技能考试的流程进行。其中,实践考试应分性别由学生自主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实践性考试。
(二)必修必学类中体能实践考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点学校按规定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体能实践考试应分性别由学生自主在省定的两类考试项目中各选择一项进行实践性考试。体能实践考试测试员由县教育局选聘,县抽调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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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考点学校 |
考生数 |
测试人员及抽调单位 |
督考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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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上午 |
龙田中学 |
58 |
丁建明(第三实小) 陈新章(旧县中小) 陈文林(南阳中小) 雷细娘(城西小学) 赖育琴(进校附小) |
李泉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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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溪中学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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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下午 |
上杭五中 |
261 |
邱泉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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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一天 |
上杭一中 |
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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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上午 |
明强中学 |
105 |
张水荣(湖洋中小) 钟 伟(庐丰中小) 江 情(紫金小学) 雷 彬(城西小学) 陈 雄(才溪中小) |
游瑞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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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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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下午 |
紫金中学 |
240 |
谢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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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一天 |
上杭二中 |
684 |
(三)必修必学的健康教育(笔试)和体能(笔试)以及必修选学中运动技能实践考试在教育局统一指导下,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四)各考点应认真做好实践考试工作手册的编制工作。4月7日前将必修选学中运动技能的实施方案及工作手册(邮件和纸质)报送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备案(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邮箱:jyjtwyg@163.com)。
六、免考和缓考
体育与健康教育水平考试笔试部分原则上不得免考。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可申请实践考试(必修必学的体能和必修选学的运动技能)的免考。实践考试免考的学生笔试部分成绩必须达合格要求(大于等于60分),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才能合格。因伤、病或意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以及考试总分不合格学生可申请缓(补)考。免考、缓考及补考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执行(见附件1)。
各校要收集整理此类考生(免考、缓考及补考考生)各项材料并留档备查,免考及补考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
七、成绩评定
体育与健康成绩由学生体育机考、必修必学的田径项目和必修选学项目三个部分的成绩合并组成,必修必学的成绩(百分制,原始分)和必修选学的成绩(百分制,原始分)由学校在4月中旬导入,学校应负责核实检查,确保上报成绩准确无误;实践考试成绩经测试人员签字后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可。
(一)成绩计算。原则上,除实践考试免考的学生外,其他学生笔试、必修必学的体能实践考试项目和必修选学运动技能实践考试项目的成绩分别以20%、40%、40%的权重比例计入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无特殊情况按此执行。
(二)成绩呈现。普通高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总成绩大等于60分为合格,小于 60分为不合格。
八、工作要求
(一)各校应于4月7日前制定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实践考试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考试工作负责人、考试的顺序安排、场地器材要求、考务管理制度要求、安全预案、突发事件处理等)并及时报县教育局备案。同时,根据方案做好学生报考和考务管理工作。
(二)各相关学校要按照体育项目测试标准要求做好考试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如秩序册的编排、场地、器材等的准备。科学合理预计考试所需配比工作人员、裁判员人数,并于4月7日前报教育局体卫艺股,县教育局将按照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及要求,依据各校上报人数统一审核选派考试工作人员及监考员。
(三)督考员应根据考点规定时间参加考点监考培训。考试期间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巡查,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四)有抽调测试人员的学校应及时通知被抽调的老师提前调整好教学工作,并于4月17日下午5:10到二楼会议室参加培训。4月18日参加相关考点测试工作。
九、经费
县局派往考点督考员、测试员劳务费由各考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支出,往返交通费由县教育局报销。
从今年起,我县普通高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按此文件执行,如遇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新文件要求,将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1.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有关缓考、免考的规定
2.上杭县普通高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 试免试申请表
上杭县教育局
2026年3月31日
上杭县教育局综合股 2026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1
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补(缓)考、免考的规定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有以下情形 的,可以申请补(缓)考或免考体育学考实践考试:
(一)补(缓)考
1.在体育学考实践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意外情况,经考场主考签字批准,允许该项目当场补考 1 次。如无法当场补考, 经考生申请、主考签字批准并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该生可予以推迟缓考,已考项目成绩无效,考试成绩以缓考成绩为准。
2.考生因临时伤病或考生因意外伤害及其它特殊原因(如女生例假等)不能按时参加体育学考实践考试的,由考生所在学校 出具证明,按程序批准并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职成股备案,可准予补(缓)考。考生只允许补(缓)考 1 次,补(缓)考时考生不得改变原先选定的选考项目,但因特定部位受伤致使原考试项目无法进行的,除必考项目不得更换外,经主考同意后可以更换选考项目。
补(缓)考时间、地点:2026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免考
第一类: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以免考。该类考生体育学考实践考试成绩以当年该生我县全体参加体育学考实践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 成绩的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第二类: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一般为高三学年第一学期(2025年9月15日之前)〕申请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经本 人申请、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以免考实践考试。该类考生体 育学考实践考试成绩以当年我县参加体育学考实践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体育学考实践考试成绩的平均分的 80%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第三类:除第一类、第二类以外其它原因申请并获批准免考的考生列入该类〔如:考生体育学考实践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无法参加缓考,或缓考时在考试过程中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全部项目考试,学生提出免考申请后经现场医疗团队和仲裁工作组确认批准,可按免考处理(缓考过程中发生意外又未当场提出免考申请的,已考成绩有效,未完成的项目计0分)〕。该类考生成绩以当年我县参加体育学考实践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 的体育学考实践考试成绩的平均分的60%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以上三类申请免考体育学考实践考试项目的学生均应填写《普通高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实践性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免考的学生,还需要提供残疾证原件,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检验报告单、医院就诊发票等原件。原件需要取回的,在交县教育局审验后,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备查。其中第三类申请免考学生,系在缓考前申请免考的,由所在学校将名单于考前五天报县教育局审批,同时由学校在校内对拟报批免考的学生名单公示5天;系缓考过程中发生意外申请免考的,应经现场医疗团队和仲裁工作组确认批准,考试后由学校在校内对免考实践项目的学生名单公示5天。
所有考生的免考材料全部进入其考生档案。
(三)缺考
凡无故缺考的项目,均以0分计,不得补考。
附件2
普通高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免试、缓考、补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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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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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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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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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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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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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 补考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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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 补考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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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签字 |
(签名) 年 月 日 |
主考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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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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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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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场 记 录 (学生考试意外情况) |
监考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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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表可自行复制。
2. 免试应提供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盖县招生办公章后附于此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