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站、中心),下属各单位:
现将《上杭县交通运输领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8日
上杭县交通运输领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确保在发生公路交通洪涝灾害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保障公路通行,对损坏路段、桥涵和其它设施实施及时救助,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减轻公路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上杭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杭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等。
3.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杭县交通运输领域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4.交通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有4条高速(永杭高速公路、蛟城高速公路、龙长高速公路、永武高速公路)、4条国道(205、319、357、358);县道17条,总里程417.849公里;乡道253条,总里程998.921公里;村道375条,总里程459.072公里。全县有水域乡镇16个,全县正在运行的渡口1个(湖洋涧头渡口),渡船1艘。全县列养农村公路桥梁共539座,其中,技术状况评定为一类桥131座、二类桥347座、三类桥45座、四类桥12座、五类桥4座。
5.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预防洪涝灾害和强化公路及桥梁排水设施的安全管理放在防汛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险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灾情的发展情况和对公路设施现状的影响,科学管理,优化调度,保障安全。以实施紧急救援为重点,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为依托,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3)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和公路及桥梁险情,应迅速反应,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分级负责,加强督查。公路桥梁抢险救助工作实行责任制。相关股室、单位、企业要各司其职,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桥梁)和在建交通工程的防汛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负责内河交通管制,加强船舶防汛防台风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内河水域交通运输等船舶设施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易受洪水威胁的县道公路(桥梁、隧道)的巡查,负责公路(桥、涵、隧道)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涵、隧道)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根据需要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汛防台风物质与抢险队伍的运输工作。
1.成立上杭县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人秘股、财务股、工程股、安监股、养护站、质监站、交建公司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防汛抗洪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2)部署和组织本局防汛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公路桥涵水毁的修复,处理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
(3)负责本局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调度,以及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配;
(4)开展防汛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5)研究解决有关防汛抢险工作的重大问题。
2.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办”),办公室设在人秘股,人秘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人秘股、安监股、养护站工作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
(1)收集各工作组、乡镇公路桥梁隧道水毁信息,及时向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制定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并督促值班人员履职到岗;
(2)向各工作组传达上级部门以及县防指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发布灾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信息;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防汛抗洪工作情况;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值班电话:3138991 传真电话:3138988
3.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道路巡查组、运输保障组、应急抢险组和综合协调组。各工作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道路巡查组,由养护站、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分管农村公路养护的领导为组长。主要职责:加强路况巡查、监控,对出现阻车路段,迅速调集力量及时清除路面障碍物,及时采取限行、绕行措施,并将路况通报局防汛办。交通执法人员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及时做好中断交通路段通行疏导工作,设立分流通行标志,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行秩序。
(2)运输保障组,由运输发展中心工作人员、龙洲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分管运输的领导为组长。主要职责:根据道路巡查的路况信息和收集的信息或上级部门指令,对客运线路及时采取调班、停班措施。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发布天气情况和道路通行指导信息,落实应急运力保障,做好滞留车辆、人员的服务和疏导工作。
(3)应急抢险组,由工程股、养护站、质监站、交建公司等工作人员组成,主要领导为组长。根据需要分片区划分应急抢险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副组长带工作专班深入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对出现灾情路段迅速调集人力物力,组织及时清理障碍物,尽快恢复中断交通。
(4)综合协调组,由人秘股、安监股、养护站工作人员组成,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为组长。主要职责:做好灾情上报工作,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应对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防御工作,相关领导要靠前指挥,工作任务及防范措施责任要落实到位,遇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局防办报告。
三、应急响应
按暴雨、洪水、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
1.Ⅳ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Ⅳ级响应:
①县气象局发布暴雨Ⅲ级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县造成灾害;县气象局发布台风Ⅲ级预警;
②上级指令或县防指已启动Ⅳ级响应。
(2)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汛情,主持汛情会商;组织防汛趋势分析,提出对策措施;督促有关股室(单位)企业做好防御洪水准备工作;及时向有关成员通报汛情;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指挥部部署、指令、意见,并督促实施。
局防办:发布应急响应,落实一名领导带班,两名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所有干部职工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准备投入抗灾抢险工作,及时做好信息传达工作。
运输发展中心:组织排查“两客一危”领域风险隐患,确保人、车以及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加强渡口、渡船的渡运安全监管;提请文体旅游局加强游船的安全管理;指导涉水乡镇做好属地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到位;落实准备客运、货运防汛抢险应急车辆。
工程股、质监站、交建公司:组织排查建设工地汛期施工安全隐患,督促建设单位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文变化;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根据气象预警,及时转移人员,做好临时设备、机械设备等的排险加固。
养护站、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排查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风险隐患,组织专业人员到实地察看,特别加强桥梁、涵洞、易滑坡、溜方路段的检查,已确定为危桥、易滑坡路段的要重点进行观测、监控,必要时采取限载、封闭等手段,有效防控安全风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道路和桥梁进行排查,一经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养护站要梳理汇总各乡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和救灾机械设备。
2.Ⅲ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①县气象局发布暴雨Ⅱ级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县造成较大灾害;或县气象局发布台风Ⅱ级预警;
②上级指令或县防指已启动Ⅲ级响应。
(2)应急响应行动
领导小组全员到岗,根据要求派员进驻县防指开展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主持汛情会商,研究调度方案;根据汛情趋势,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制定对策;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意见,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情况。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落实一名领导带班,两名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养护站:加强和公路部门联动,指导乡镇交通应急抢险力量集结待命,对抢险机械、设备的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再检查、再梳理,确保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和救灾机械设备“随时调用、随时抢险”。突出做好抢修保通,一旦发生灾情,按照“先抢通后修复,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尽快恢复受阻交通,为救灾创造通行条件。一时无法修复的路段要采取设置警示标志、堆放土堆等形式,警示过往车辆及行人;损毁特别严重的路段要实施封闭交通,禁止车辆通行,及时组织力量修建便道或绕道通行。
运输发展中心:加强渡口、渡船的渡运安全监管,按照预案或指令及时停航停渡;提请文体旅游局加强游船的安全管理;指导涉水乡镇做好属地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到位。各单位及时向局防汛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3.Ⅱ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①县气象局发布暴雨Ⅰ级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县造成较严重灾害;或县气象局发布台风Ⅰ级预警;
②上级指令或县防指已启动Ⅱ级响应。
(2)应急响应行动
主要领导进驻县防指协同指挥,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指挥抗洪工作;组织救灾工作;主持汛情会商,研究制定对应方案。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部署和开展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督促各领域落实县防指指令采取停工、停业、停运等措施。
全部工作人员进岗到位,随时做好投入抗灾抢险工作。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检查公路桥梁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县防指指令做好运输车辆保障工作,各单位按职责分工检查指令落实情况。
4.Ⅰ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①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Ⅰ级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县造成严重灾害;或县气象局发布台风Ⅰ级预警,且台风对我县造成严重灾害。
②上级指令或县防指已启动Ⅰ级响应。
(2)应急响应行动
抗洪抢险救灾已成为头等大事和当务之急,各级各部门必须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领导进驻县防指协同指挥,领导小组召开防汛指挥会议,通报汛情、灾情,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宣传进入紧急防汛期;决定实施重大突发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特大洪水抢险救灾的其他重要事项。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继续落实县防指指令采取停工、停业、停运等措施。
全部工作人员进岗到位,各司其职,迅速组织人员机械抢修道路和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局防办汇报防汛防台风工作开展情况。
四、交通运输保障
运输发展中心负责做好应急运输车辆保障,优先保障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五、宣传报道
局防办按照县防指的部署,及时进行抗洪抢险的宣传报道,负责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抗洪抢险等有关信息,上报有关灾情动态。重大灾情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次生灾害处理
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要采取紧急措施,加强检测、预报、预防和治理,防止灾情扩大,减轻相关损失或消除次生灾害隐患。
七、预案的宣传教育和演练
各责任单位要细化制定相应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明确防汛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组织抢险救援和协助转移灾民等工作要切合实际,详实具体,方便操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紧急救援和转移安置演练活动,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干部群众紧急反应能力。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