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6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市区)、集镇环境整治、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名单及成效要素(建设指引)的通知》(闽建村〔2021〕2号)、《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1年村镇建设管理和城乡建设风貌相关工作的通知》(龙建村〔2021〕3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杭政办〔2020〕51 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开展“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目标任务
利用两年时间(2021年—2022年),全面开展创建“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2021年发布实施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落实基本满足农民建房需要的用地保障,并实现新建农房全部实行建筑风貌管控;创建300个美丽庭院;完成裸房整治8289栋以上,整治面积1964968.36平方米以上。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裸房整治,全力打造“无裸房县”。每年建成1栋以上按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规范建设的示范房;达到“一无四有”(无裸房、有风貌、有机制、有示范、有设区市现场会)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底前,制定出台创建“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工作方案,各乡镇相应制定工作方案。县、乡镇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发动群众、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创建“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
(二)组织实施。一是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二是修改完善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三是实施新建农房建筑风貌管控。四是全面开展既有裸房整治。五是于2021年底前争取建成三栋以上示范房,2022年以后每年建成一栋以上示范房。
(三)督导验收。崇尚集约建房验收。
四、范围期限
5月底前完成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发布,6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实施按图集进行建房审批。全力打造“无裸房县”,到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无裸房”。
五、主要内容
1.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调研确定全县农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做好村庄规划,统筹用地计划指标,确保落实基本满足农民建房需要的用地保障。
2.修改完善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组织设计单位根据满足“屋顶、山墙、墙体、门窗、勒脚、色彩、材质”七要素管控要求和室内部分4项基本要求修改完善《上杭县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确保图集满足审批管控需要。
3.实现新建农房建筑风貌管控。县住建局要围绕“屋顶、山墙、墙体、门窗、勒脚、色彩、材质”等七要素,明确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住宅建设风貌管控要求,编制农房建设建筑立面图集。在全县范围内实现新建农房建筑风貌管控,创建美丽庭院并建成示范房。
4.开展既有裸房专项整治。结合裸房专项整治攻坚战,全力打造“无裸房县”,到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无裸房”。
5.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农房建筑风貌、质量安全管控涉及的监督管理措施、镇村干部和工匠培训、县级技术指导服务、督促考核等各项制度机制。
六、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要求: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设计单位对2020年编制的《上杭县农房建设通用图集》按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完善,4月中旬前形成一套彰显上杭客家地域特色、高水平、实用性的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并及时报送省住建厅、市住建局进行审查,5月份由县住建局提请县政府审查发布,2021年5月底前完成发布实施工作。
七、关键词诠释
崇尚集约建房:列入“崇尚集约建房”的县(市、区)要按照“无裸房、有风貌、有机制、有示范、有设区市现场会”的“一无四有”目标,用两年时间完成裸房整治,新建农房全部按建筑立面图集建设,并建立健全农房建筑风貌管控机制。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国东
联系电话:15159027375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