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较好的完成了河(湖)长制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现对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立足本职工作,持续创新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提升进位,为全方位推进上杭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上杭县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评结果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附件
上杭县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评结果
一等奖(2名)
才溪镇 通贤镇
二等奖(6名)
庐丰畲族乡 古田镇 官庄畲族乡 下都镇 蓝溪镇
稔田镇
三等奖(13名)
临城镇 湖洋镇 中都镇 蛟洋镇 旧县镇 溪口镇
太拔镇 泮境乡 临江镇 白砂镇 珊瑚乡 茶地镇
南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