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镇预算经2018年12月25日上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杭县通贤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保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通贤镇人民政府下设多个职能站(所)或中心,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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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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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 |
财政核拨 |
29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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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
财政核拨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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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所 |
财政核拨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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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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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0 |
9 |
三、我镇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项目带动,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全力推进“建筑小镇”建设。致力做大做强绿色建筑产业,认真研究对接各级推动建筑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外出乡贤力量,力争引进一批高科技低碳建筑产业、企业落地通贤;进一步完善“上杭建筑小镇”概念性规划和控规,服务推动绿科装配式建筑“两基地三中心”建设,协助筹备上杭建筑工业化项目落地研讨会,为建筑小镇落地夯实基础。二是全力抓好1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1)大力推动上杭建筑小镇规划建设,完成集镇主街道提升改造工程;(2)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上杭县旧县河通贤集镇段治理工程;(3)完成村级骨灰堂及镇级公墓建设;(4)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及最美村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村建设,实施东里、曹邱幸福院建设;(5)实施集镇人饮改造巩固提升工程;(6)完成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礤头水保生态村、上村生态护岸建设工程;(7)继续实施百嘴岩景区改造提升工程;(8)实施通贤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9)完成通贤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文坑小学幼儿园建设、通贤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争取实施通贤中学综合楼建设;(10)启动实施障云红色资源保护工程。三是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坚持每周一督查,每旬一推进,每月一调度,确保项目有人推、有人督,按序时进度推进,努力营造竞相发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用好项目储备和管理系统APP,以一个个项目的落地建成,厚植我镇的发展优势。四是建立健全镇、村干部、企业策划项目工作机制。鼓励村干部、外出乡贤、企业家参与项目策划和招商引资。通过以商招商、乡贤招商等方式,狠抓招商引资工作,支持鼓励通贤籍企业家回乡投资兴业。完善重大项目“一企一策”支持政策。完善村级招商引资奖励措施,提升村集体经济实力,提高村干部招商积极性。
二、激发内生动力,打赢脱贫攻坚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继续实行干部挂钩帮扶制度,做到群众脱贫脱帽不脱钩。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输血”与“造血”并重,创新激励性扶贫机制,进一步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总结提升“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结对帮扶经验,带动90%以上贫困户发展生产,重点打造鑫源乌兔、同福源肉鸽、韵天红家庭农场、浩源油茶、通贤建筑企业等贫困户脱贫基地,争取福信集团投资建设扶贫项目。扎实推进贫困村脱贫摘帽工作,帮助贫困村选准经济发展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完善村级基础设施,2019年争取实现大东村脱贫摘帽。
三、巩固生态成果,守护绿水青山
一是严控生猪养殖业污染。严格执行镇村干部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督查问责,定期开展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回头看”,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盯紧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对不达标的生猪养殖场坚决整改、强制关闭、拆除,确保不出现复养反弹。二是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集镇和人口密集区污水管网延伸工程,提升现有污水处理能力。分三年在各村建设投资小、见效快的氧化塘、小型人工生态湿地,完善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逐步实现村级污水分散收集全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三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将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发展生物质能;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进行日清日收日运,确保垃圾不落地,不污染。继续推行垃圾收费制度,实现专人收费、专帐管理、专栏公示,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继续兑现1:1配套奖励政策,提升村级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立健全突发污染事件预警体系和应急反应体系,开展水源地周边水土流失治理、农田转移收储、造福工程移民等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涵养水源,提升水源地水质和生态。
四、优化特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充分发挥秀坑、岭头、大东农业基础较好的优势,争取实施2688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引导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发展规模农业和现代农业。继续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同福源肉鸽、鑫源乌兔等企业增产扩面,探索深加工食品、电商营销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发挥安心农业电子商务营销优势,带动乌兔、肉鸽、槟榔芋、三红柚、中药材、油茶、茶叶、百香果等产业提质增效,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二是发展绿色建筑产业。充分发挥东里、通贤、周源、上村等地临近集镇、建筑企业家多的优势,用好用活建筑产业扶持政策,吸引外出建筑企业“回归”。抓住恒富建设集团的优势,积极推进现有建筑企业申报或晋升资质,培育发展更多的一级、二级资质建筑企业,依托装配式建筑培训基地,研究建筑业培育机制,建立重点资质建筑企业“一企一策”对接机制,力争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推动“上杭建筑小镇”建设,积极引进央企、国企等有实力的大企业来建筑小镇投资兴业。三是发展乡村旅游。打造百嘴岩生态景区,开发岭头竹编工艺旅游产品,充分挖掘将军故居、兵工厂、红军医院、红色通贤陈列室、红军文化园等红色文化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讲好通贤故事,发展红绿互补的乡村旅游。
五、 打造宜居环境,提升民生福祉
一是打通10分钟生活圈。按照“一溪两岸”的建设思路,整合通贤溪水流域综合治理、市级特色小镇建设、“最美村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宜居环境示范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完善沿溪生态护岸、休闲步道、文化长廊、沿河景观等设施,打造集生态、休闲、文化、便民于一体的公共场所,满足辖区群众亲近自然、休闲娱乐的需求。二是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试点村以点带面,推动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开展新房新村新貌创建,提升村庄建设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完善审批手续。突出客家建筑风格和乡愁特色,打造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客家乡村。实施好农村停车场建设,力争全年完成80个农村停车场建设,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三是抓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学习好、传播好、践行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高价彩礼整治,大力宣传婚事新办、节俭操办等文明新风,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加强培育文明典型,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校园、单位”创建活动,壮大农村宣传思想文化队伍,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的群众性文艺汇演,完善农村书屋和文化宣传中心,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开展《红色通贤》学习宣传活动,用好“红色通贤陈列室”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四是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形成文明、环保、节俭的丧葬习俗。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新建扩建改建坟墓行为。加快建设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完善道路、路灯、殡葬服务等配套设施,结合实际制定公墓和骨灰堂管理制度。六是深化平安镇、村创建。有效防范政治安全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特殊人群、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切实增强社会治理实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化平安镇、村建设,巩固“平安乡镇”创建成果,突出抓好各村的平安创建工作,为全镇发展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六是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高等院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好三农保险、健康扶贫保险和大病医保“三保合一”等工作,落实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我镇收入预算为2550万元,比上年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是建筑业税收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5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17万元,比上年增加6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0万元,公用支出408万元,项目支出2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17万元,比上年增加67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运行12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个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用及公墓建设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个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个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四)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个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23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及村级组织运转支出。
(6)其他专项支出250万元。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检查、调研及招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9.75%,主要原因是:上级来人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3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2万元,公车购置费2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报废一辆公务车,需新购置一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通贤镇人民政府(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05万元,比2018年增加78.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通贤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通贤镇政府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通贤镇人民政府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