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杭县通贤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保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通贤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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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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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 |
财政核拨 |
30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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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
财政核拨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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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
财政核拨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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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9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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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镇政府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宜居通贤工作主题,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创新思路,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农业平稳发展。全年种植水稻18330亩,实现产量8219吨,毛竹丰产林改造1530亩,实施了障云村、岭头村革命基点村毛竹丰产示范工程。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全镇200多户农民从事专业种植,建立百亩以上大田土地流转规模示范片7个,百嘴岩茶叶有限公司被列为我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点,福建浩源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列为全市农业项目示范企业。特色养殖初具规模。持续打好“乌兔之乡”品牌,通贤乌兔入选闽西“八大鲜”产品。岭头村肉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成立上杭同福鸽业专业合作社,新建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4个,创建家庭农场13家,培育县级新型职业农民6户,有效带动了周边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殖。
2、建筑产业不断壮大。全镇现有飞地建筑企业25家,辖区注册建筑企业2家,2017年实现产值11.4亿元,税收718万元。
3、第三产业繁荣发展。新引进通贤加油站、新百佳超市等服务业企业5家,培育新增限上服务业企业3家,新列入正统网企业4家。
4、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全年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22个,其中续建项目7个,道路交通、农村水利、电网、通讯、广电等农村基础设施有较大提升。
5、民生事业稳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9869人,参合率99%;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82人;“三农”综合保险参保率达95%;稳步推进教育事业,发放奖教、奖学、助学金22.86万元,奖励师生274人;注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通贤中学、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建设,教学环境不断改善。
6、人口和计生工作健康发展。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得到落实。从生活、安居、医疗、生养、援助、养老等六个方面,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力度,帮助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渡过难关。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通贤镇收入预算为869.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8.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73万元,公用支出11.4万元,其他支出259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99.9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94.9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2.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44.0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67.6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10.7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60.12万元。主要用于村干工资及村级组织运转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检查、调研及招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减少。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8%,主要原因是:上级来人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5%,主要原因是:更加规范公车管理减少派车次数。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内含10张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