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贤镇人民政府关于《通贤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首要任务,坚持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主要目标
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处置存量,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25年全镇粮油播种面积稳定在10140亩底线目标,总产4365吨以上。
三、具体措施
1.防止耕地“非粮化”。(1)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执行耕地占补平衡。(2)严禁违规占用农田。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破坏耕作层行为,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综合立体种养要符合标准。(3)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工商资本从事良种繁育等与粮食生产相关的服务,纠正“非粮化”行为并停止其享受扶持政策。(4)坚持耕地利用优先。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和蔬菜等生产,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2.提高粮食生产能力。(1)守住播种面积底线。落实粮油播种面积与产量任务到户、到田,稳定全镇粮油播种面积。(2)加强功能区监管。水稻生产功能区原则上只能种植水稻,已种其他作物的按现有情况,未种的今后按规定种植水稻。(3)优化机械化服务。发挥现有育秧中心等一体化服务功能及烘干设备,对党支部领办经营主体购买特定农机给予镇财补贴,补齐机械化短板。
3.压实工作责任。(1)坚持党政同责。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人、财、物到位。(2)建立网格化责任制。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干部包户包田块,确保工作落实和技术指导。(3)明确村支部书记责任。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将粮食任务分解到户、到田块。(4)落实农技干部职责。明确专职农技干部负责指导各村粮油生产工作。
4.落实政策帮扶。(1)发展规模种粮。加大对规模种粮主体扶持,提高补助标准,补贴资金向其倾斜,实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补贴和优质稻政策,优先参评示范社、示范场。(2)遏制耕地抛荒。加大宣传,每村至少悬挂2条相关宣传标语。(3)加强品牌建设。推进优质稻品牌建设与产业化开发,促进粮食产业融合发展。(4)提高风险保障。落实水稻保费补贴,确保水稻种植保险全覆盖,扩大旱粮作物种植保险面积,探索水稻种植保险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5)发挥支部作用。以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为主体争取上级扶持,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收益。(6)出台镇级政策。包括鼓励农民种粮、复垦复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种粮、完成粮食储备订单收购任务以及购置农机具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5.强化监督考核。将粮食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年度绩效挂钩。若村实际粮食种植面积达不到目标任务,由村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兜底;未完成任务的村,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时扣分,镇党政主要领导约谈相关人员。
- 通贤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2025-05-20]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