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贤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10:59

通贤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总结通贤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上杭县通贤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联系。

  联系方式:0597-3591100

  地址:上杭县通贤镇振兴路88号 邮编:364213

  电话:0597-3591100  传真:0597-3591114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二是动态更新信息,突出公开重点,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政务、财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严格保密审查,不断完善审查、保密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审查后,报领导审批,层层压实责任,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行政性规范性文件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司〔2021〕172号),梳理近五年来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8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条例》的文件精神,全面梳理重点栏目应当公开的事项,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等,纳入主动公开目录,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对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政务公开目录的内容维护,定期回顾排查发布内容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内容“零错误”。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递交工作,按时将公开材料送至县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三是利用政务新媒体公开,不断完善微信公众平台功能模块设置,及时宣传政府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增加群众关注度。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镇绩效管理,对相关人员开展二级绩效考评工作,有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

  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从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够紧密;二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公开的覆盖广度不够,群众对于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效果有待提高。

  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检査监督力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积极采用图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开展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贤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1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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