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杭县通贤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保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通贤镇下设5个部门,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 |
财政核拨 |
29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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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
财政核拨 |
3 |
3 |
|
计划生育服务所 |
财政核拨 |
6 |
6 |
|
文化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 |
0 |
|
农业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0 |
9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镇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镇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拼搏奋进,较好地完成了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健康平稳发展态势。预计全年可实现社会总产值10.61亿元,增长8.9%;其中农业总产值1.95亿元,增长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8213万元,增长21%;建筑业总产值24.42亿元,增长35%;财政收入735万元,增长6.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3亿元,增长18.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00元,增长8.5%。顺利通过第十三届省级文明乡镇终评验收。我镇被评为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示范乡镇。
——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
农业生产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14800亩粮食生产计划,投资95万元完成通贤村、曹邱村粮食产能项目,受益粮田650亩。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带动全镇100多户农民规模种植槟榔芋600亩、茶叶300亩、三红柚150亩、中药材野鸦椿120亩、油茶1500亩。下拨强农惠农项目扶持资金150万元。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特色养殖不断壮大。加强“乌兔之乡”品牌建设,规划实施通贤乌兔生态科技养殖循环系统示范区,新植草场80亩,新建鱼塘20亩、乌兔扩繁场5000平方米,全年出笼乌兔120多万只,实现产值9800万元,新带动农户600余户,其中贫困户50户。同福源肉鸽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肉鸽养殖场被评为县级家庭农场,全年出栏乳鸽10万多只,培育种鸽1万多对,实现产值260万元,新带动农户30户,其中贫困户20户。
建筑产业稳步提升。用好用活建筑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出台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年新引进建筑企业9家。召开通贤建筑业发展表扬大会,表扬奖励优秀企业和个人共计12.1 万元。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持续开展股权投资企业对接,新引进九泓泰(福建)投资有限公司、上杭九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上杭兴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3家股权投资公司。新培育上杭成龙酒店有限公司、福建创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限上服务企业。
——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乡村面貌实现新改观
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扎实推进通贤村党建综合示范点提升整治工程和周源村“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宜居环境整治工程。投资1000多万元完成周源村道路提升改造和裸旧房整治,安装路灯238盏。投资30多万元完成红军文化园绿化、亮化工程,投资110万元完成百嘴岩景区登山步道建设。投资58万元完成曹邱村樟陂角危桥改造工程。投资550万元完成通贤溪污水管网铺设1.8公里、曹邱村雨污管道1.3公里。投资100多万元完成通贤集镇水厂水源取水管道延伸工程及水厂技改项目。投资580万元完成中央小农水项目。完成培才村幸福院建设。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000多亩。完成障云、文坑、大东、岭头4个村22.64亩旧村复垦项目。
全力争创特色小镇。抢抓机遇,主动融入上杭县北部区域经济发展圈,发挥我镇建筑资源优势,积极申报特色小镇,推动传统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今年10月我镇成功被市政府列为市级特色小镇,并参加省级特色小镇竞争性答辩。上海合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已初步完成上杭县通贤建筑小镇规划设计工作。
——“三大战役”实现新成效,重点工作取得新成绩
项目落地战役有力有序。七个领域35个项目,完成投资1.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12.5%;策划项目11个,完成年度任务110%;新签约项目11个,完成年度任务110%;新开工项目30个,完成年度任务100%;新竣工项目20个,完成年度任务100%;增资项目2个,完成投资800万元。
脱贫攻坚战役纵深推进。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四季攻势”行动,建立月督查与季分析会制度,实行贫困户“人盯人”跟踪管理服务包干制,认真做好平台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镇主要领导完成走访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恒富建设集团等建筑企业签订脱贫攻坚战略合作书,优先帮助贫困户解决就业问题。实施了4个贫困村光伏扶贫项目并通过验收,实施雨露计划培训198人次,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发放小额信贷72万元,实施造福工程33户127人,危房改造56户133人,147户525名贫困人口申报脱贫,通贤村、文坑村2个贫困村退出贫困村管理。
生态环保战役富有成效。制定出台通贤镇环保网格化三级网格运行监管考核办法,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健全“联席会议、监管巡查、水环境重大事项快速反应、述职报告、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信息共享”六项制度,已聘请3名专职人员,确定13名村级河段长及13名河道专管员,开展日常河道巡查及污染源排查。开展“巾帼护河·共建生态家园”“大手拉小手·共护母亲河”活动,全年乡镇交界断面均保持Ⅱ类水质,集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关停2家落后产能机砖厂,整治2家石板材噪声污染加工点。大力开展养殖业污染整治,关闭、拆除禁养区生猪养殖户38家,标准化改造并验收限养区生猪养殖户32家。超额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全面推行农村垃圾收费制度,开展生态环保“流动红旗村、黄牌警告村”评比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通贤”竞赛活动。
——群众获得感实现新提升,民生事业跨越新高度
科教文卫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农综合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发放低保金65.77万元,发放救济金17.04万元,重度残疾人补助32.6万元。教育事业稳步提升。全年累计发放奖教奖学金22.86万元,通贤中学中考成绩获得全县农村中学第一名,考上一中30人、二中20人,17位学生被评为县著名苏区好学生。文坑小学幼儿园、岭头小学幼儿园建设有序推进。通贤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已完成选址报批。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成功举办省市县文联书画下乡、裕庆杯“喜迎十九大·共树文明新风”文艺汇演、首届通贤乌兔文化节等活动。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完成东里村文体设施提升改造,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遏制高价聘金彩礼、倡导简办民俗活动等移风易俗工作取得实效。
社会治理不断深化。“平安通贤”建设不断深化,组建覆盖全镇13个村的禁毒巡查队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8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7%,查处各类治安案件43起,全年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此外,国防动员、慈善事业、民族宗教、档案、保密、工会、统计、科技、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各项工作得到加强。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通贤镇收入预算为873.97万元,比上年增加4.8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2.9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33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73.97万元,比上年增加14.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72万元,公用支出3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2.96万元,比上年减少57.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运行244.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个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3.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个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45.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个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四)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56.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个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10.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个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六)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60.12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及村级组织运转支出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检查、调研及招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7.91%,主要原因是:上级来人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1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7.60%,主要原因是:更加规范公车管理就,减少派车次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通贤镇人民政府(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05万元,比2017年增加78.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通贤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通贤镇政府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通县镇政府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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