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太拔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16:37
 上杭县太拔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总结太拔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太拔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 上杭县太拔镇集镇路1号 邮编:364219

电话:0597-3130282  传真:0597-3130286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一是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由于办公室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组成员并完成工作交接,确保了政务公开组织协调工作不因人事变动受影响。三是为方便收集资料、满足工作需要,我镇将政务公开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

(二)健全制度建设。一是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如疫情防控、森林防火、修路、各项民生工程建设、镇财政预决算等内容。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并在便民服务办事大厅设立政策信息查阅处,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三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三)规范信息发布。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组配空白现象。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如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医保缴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

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太拔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是目前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问题;三是个别信息公开中存在错别字、字体不统一等审核不严的现象。

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继续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做到深入、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1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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