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补)资金发放工作通知
时间:2019-07-05 09:51

南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补)资金发放工作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杭财农[2019]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支持农民农业生产,促进粮食增产增收,切实做好我镇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补)资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与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实行村主任负责制

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对本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切实将对种粮农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1. 镇农技站耕地面积数做好相关数据审核工作,严格执行7天公示制度,督促各村委会做好每个农户的基本信息、农户补贴面积等信息的张榜公布如果公示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新公示,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做到补贴兑付公开、公平、公正。

2. 镇财政所:要支持做好面积核定、资金发放、补贴系统管理、补贴资金监管等,做好农户来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解释工作。

3. 镇挂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由各村文书具体负责农户信息变更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其他村两委干部配合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农户进行沟通交流,赢得理解和支持,为政策调整完善和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挂村工作队要配合村委会及时张贴公示表

、认真做好农户信息变更登记

各村要广泛宣传,由各村两委干部及时通知需要分户或者更改户主信息的农户,各村文书做好变更手续和材料收集,上报材料需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及以下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农户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或农村商业银行卡号等。农户信息变更登记工作,应在2019610日前完成,并将材料上报镇财政所和农技站。

、按时完成补贴资金的兑付

2019年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下达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44.9万元,对流转耕地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大户给予每亩30元良种补贴。镇政府已下达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各村补贴面积数,各村委会应于6月10日前把耕地面积数分配落实到村组和各农户,做好农户信息变更登记(含新分户和户主变更等),将经7天公示审核后的信息表上报镇财政所,经镇农技站审核无误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补)资金由镇人民政府于6月20日前通过农商行“一卡通”(主要为社保卡),直接兑付到农户个人账户。

 

附件:

        2019年南阳镇耕地地力保护(粮补)各村耕地面积数分配情况表

 

 

                                南阳镇人民政府     

                                                      2019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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