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17-01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南政〔2026〕8号
  • 发布机构:南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0
  • 内容概述: 南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南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22 16:57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办)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1231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南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全镇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若涉及换届调整,按分管工作职责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镇宣传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镇财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由镇乡村振兴办、农技站、农机站、水利站、畜牧站、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负责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村民委员会设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普查小组,做好本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五、普查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2.确保经费保障。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足额核定,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确保聘用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足额发放,村两委兼任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应按当地工资水平和承担的普查工作量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不得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开展,普查经费要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3.做好宣传动员。经济发展办要会同宣传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公众号、“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要夯实数据质量。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观念,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强化责任意识,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的全面、真实、可信。

附件:南阳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6120


附件

 

南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包东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高赠金  镇人大主席

 燕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赖志平  镇纪委书记、监察组长

 铭  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荣方  镇党委统战委员

丘锦元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张纪锦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洁  镇政府副镇长

钟树铭  南阳司法所所长

江成娣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黄阿治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黄兆平  一级主任科员

黄文辉  二级主任科员

曹永江  三级主任科员

陈文明  四级主任科员

 员:蓝煌瑞  镇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

钟欣宴  镇组织人事工作人员

黄振荣  镇经济发展工作人员

江祥珍  镇生态环境工作负责人

陈华华  镇文明工作负责人、宣传工作人员

许兆桢  镇财政所所长

 艳  镇农技工作负责人

刘占安  镇畜牧兽医水产工作负责人

温昊平  镇经济发展工作人员

钟天生  镇水利工作负责人

刘锦堂  镇农机工作负责人

温华辉  镇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人

张伯桂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兆峰  镇林业站站长

涂桥花  镇社会工作人员

谢海明  镇统计负责人

 辉  镇统计工作人员

南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黄阿治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继任者接任,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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