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溪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08:0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上杭”政务公开信息平台(http://www.shanghang.gov.cn/xz/zdz/xzjs/)下载。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蓝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杭县蓝溪镇觉坊村政府路1号 蓝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64217;电话:0597-3981222;电子信箱:lxz398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1年以来,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各级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我镇对照《2021年上杭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一是做好规划、财政、疫情防控等各类信息的及时公开,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对发布的重大政策开展深入解读,创新解读形式,从而提升解读工作质量;三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健全政务媒体监管机制,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完善;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定时间内报送每季度报表,对根据《上杭县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反馈清单》中自查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09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49条,不予公开信息数43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党政办,由政府文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各类政府公开信息。二是落实制度规范。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严格规范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在按要求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的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县档案馆、图书馆,方便群众公开查阅。

  (五)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蓝溪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同时,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为拓宽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利用镇村信息公开栏完成信息公开等方式,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为不同层次的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制度规范,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关公开程序,真正做到边公开、边修改、边完善,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完善。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

  不予

  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五)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六)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七)

  不予

  处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八)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九)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以下几点: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足,有出现公开内容有错字、内容不完整等现象;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传播方式延展度不够,宣传覆盖面不够广。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责任,日常加强对错敏信息的自我检测,对于上级下发的日常检测错误敏感信息,及时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发布,结合图文、动画、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利用圩天人流量大的优势在集镇摆摊设点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包村工作队下村入户的契机做好宣传工作,着力扩大受众群体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1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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