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07-0100-2026-00010
  • 备注/文号:蓝政〔2026〕25号
  • 发布机构:蓝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8
  • 内容概述: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蓝溪镇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整改方案》的通知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蓝溪镇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整改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4-08 08:20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农业农村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效,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前期排查梳理的问题台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

                            202648

上杭县蓝溪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专项整治整改方案

 

为全面、彻底整改我镇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存在的耕地抛荒及工程质量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高标准农田长期稳定发挥效益,结合《关于成立蓝溪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精神蓝溪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耕地抛荒整改任务台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台账》,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耕地抛荒、工程质量不达标等突出问题,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坚决纠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2026420日前完成土地除杂翻耕,420日前对2019年以来镇内所有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在530日前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对排查出的耕地抛荒问题,分类施策,基本完成复耕复种;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全面修复到位,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对资金使用、招标投标、验收管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整改,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项目规划、建设、管护全过程监管机制,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依托已成立的蓝溪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专班组成及职责分工按原通知执行,各村、各有关部门须在专班统一指挥下,协同推进整改任务。

三、主要问题与整改措施

根据前期排查台账,重点针对以下两类问题开展整改:

(一)耕地抛荒问题整改

1问题概述根据台账,涉及2020年、20212022年、20232025年等多个项目,部分田块存在抛荒现象主要原因包括:缺水灌溉(水源不足、抽水成本高)、田块条件差(长期沼泽地、烂泥田)、自然灾害影响(如“6.16”特大暴雨导致山体滑坡、淤泥覆盖、农业基础设施损毁)、设计不合理、施工标准不高不符合实际、劳动力不足、群众耕种意愿差、经济效益低等。

2)整改措施。对因缺水导致抛荒的田块,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部门牵头,协调水利部门或项目施工单位,筹措资金,限期修复或配套灌溉设施(如修复渠道、增设取水设施、疏通管道),满足生产条件对因长期沼泽地烂泥田导致机械无法下田的,因地制宜采取开挖排水沟、客土改良、修建机耕路等措施,改善耕作条件。对因自然灾害损毁的,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损毁工程修复,清理淤泥、滑坡体。对因劳动力不足导致抛荒的,由所在行政村牵头,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引进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进行规模化经营。对群众耕种意愿低的,加强政策宣传,落实种粮补贴,提高农户积极性。以上问题由各行政村负责,逐地块明确复耕计划、种植作物和完成时限,实行一地一策管理。

3)整改时限。2026420日前基本完成锄杂翻耕,530日前完成复种。其中,需工程修复的,须在2026530日前完成工程整改,确保不误农时。

4)责任分工。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部门);实施主体:各相关行政村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督导责任人:镇农业分管领导、各挂村领导。

(二)工程质量问题整改

1)问题概述。问题包括:沟渠排水效果差、漏水、积水;田块平整不到位;道路坡度大存在安全隐患;管道、涵洞施工不规范等。

2)整改措施。一是对存在质量缺陷的工程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或整改要求,进行补底、清沟、增设出水口、调整坡度、加设挡墙、修建沉沙池等,确保工程功能达标、运行安全。二是对施工不规范问题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按规范完成后续工序或整改。

3)强化验收。整改完成后,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村代表等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4)整改时限。2026530日前全部完成工程质量问题整改并验收销号。

5)责任分工。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部门);实施主体:各相关行政村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督导责任人:镇农业分管领导、各挂村领导。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6324-49):召开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推进会,印发方案,明确任务。

2)全面整改阶段(2026410-430):各村、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全面推进整改落实。专班办公室建立动态整改台账,每周调度进展。

3检查验收阶段(2026430-515):镇专班组织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进行督办、通报。

4)总结提升阶段(2026515-530):全面总结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梳理经验,完善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和内页材料。

五、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专班统筹、部门牵头、村级主责、专人落实的责任体系各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现场办公,解决难题。

2加强督查问责。镇纪委和效能办全程参与监督,对整改工作中推诿扯皮、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及腐败问题的,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3)保障整改投入。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支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优先保障整改工程所需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后续管护和经营。

4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为契机,完善高标准农田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验收到后期管护的全流程管理制度,推行田长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经费,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见效一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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