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07-01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蓝政〔2026〕14号
- 发布机构:蓝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5
- 内容概述: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陈嘉敏同志岗位聘用决定的通知
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委办〔2010〕53号)、《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我县事业单位2025年岗位设置管理职数的通知》(杭人社〔2025〕50号)及《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县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杭人社〔2025〕5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聘用陈嘉敏同志为九级职员,本次聘用时间从2026年3月5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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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