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07-01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蓝政〔2026〕1号
- 发布机构:蓝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5
- 内容概述: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刘俊康等两位同志岗位聘用决定的通知
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委办〔2010〕53号)、《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事业单位第六五轮岗位设置管理职数的通知》(杭人社职〔2025〕55号)及《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政府系统涉军事业工勤人员技术岗位聘用的通知》(杭人保〔2019〕94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聘用刘俊康同志为技术工五级,决定聘用赖鹏程同志为技术工四级,本次聘用时间从2026年1月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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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