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07-01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蓝政〔2025〕45号
- 发布机构:蓝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6
- 内容概述: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激励性产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切实推进我镇乡村振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5年激励性产业帮扶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激励性产业帮扶是提高内生动力、促进稳定增收的根本之策,是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关键措施。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强产业、补短板、防风险、促巩固,突出主体培育、产销对接、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等关键环节,把产业帮扶作为稳定脱贫的主要依托和根本措施,坚持产业进村、扶持到户,找准可学可复制,增收效果比较明显的优势产业,通过政府的激励和脱贫户自身的努力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
二、目标任务
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不摘”原则,为更好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我镇拟打造2个激励性帮扶项目,覆盖12个行政村中有劳动能力且长期在家的脱贫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以脱贫户增收致富为目标,进一步把握激励性扶贫项目实施中“政府搭台、主体补台、脱贫户唱戏”的要素,确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项目实施,促进激励性扶贫项目生根落地,取得成效。
(二)多措并举,确定项目。在确定项目时,要开展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对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效性进行深入研究,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一是因地制宜策划项目。要立足本镇产业发展实际、自然条件及产业分布情况,分片区规划项目,使项目效益最大化,重点抓名、特、新、优品种发展,利用当地新型经营主体、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带贫减贫作用,建立手拉手帮扶结对机制。二是整合资源确定项目。引导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共同参与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由经营主体提出生产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主动承接生产项目,鼓励有劳动力的脱贫户积极参与。三是长短结合优化项目。坚持一业为主、多业并举、以短养长、以长补短,延长产业链条,着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和推进脱贫户从“短、平、快”项目向中长期项目过度,发挥好激励性产业帮扶在促进脱贫户稳定脱贫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服务,提高成效。强化对经营主体的监督和脱贫户的技术指导与帮扶,由镇扶贫、农技等部门、经营主体和社会力量共同组成服务团队,对激励性扶贫项目进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产出成效。
(四)多方合作,创新模式。在坚持“政府搭台、经营主体补台、脱贫户唱戏”的原则下,综合考虑脱贫户增强技能、学会管理、懂得市场和稳定增收等因素,不断探索和创新合作共赢模式。一是经营主体带动型。依托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种植、养殖业,引导脱贫户参与,采取自行组织、统一安排、认种认养等方式,实行多种经营模式,给脱贫户提供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疾病防疫、农资实物等帮扶,并以不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的保护价收购产品,以降低脱贫户的技术和市场风险,确保收入稳定。二是统筹规划双赢型。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统一流转村集体资源如耕地、林地、竹山、闲置校舍、厂房等闲置土地,整合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等部门资金,建设种植大棚和养殖棚舍等生产基地,免费或低价租赁给脱贫户使用,按统一流转、统一发包、统一经营、统一销售模式,免费或低价租赁给脱贫户用于实施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三是优胜劣汰激励型。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重在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掌握技能,在脱贫户参与集中种养基地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实行进退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两个出口,即淘汰出口,对不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心存不劳而获思想、坐等政府发补助的脱贫户及时淘汰出列,及时更换;把集中基地打造成为脱贫户产业发展培训学堂,对积极肯干,技能学成,能独立完成产业发展的优秀学员,予以适当奖励。
四、工作步骤
1.项目申报。有意向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可书面申请承接激励性帮扶项目,同时,要提供申请表、项目实施方案、帮带脱贫户意愿等材料。
2.项目审核。镇、村对承接激励性帮扶项目的经营主体进行审核评议,审核指标包括合作单位名称、项目、预期效益、技术指导、销售渠道、可复制可推广等情况。然后制定每个激励性帮扶项目的实施方案。(见附件)
3.脱贫户申请。确定激励性帮扶项目后,脱贫户向经营主体和包村工作队提出书面申请,跨村项目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
4.实施激励性帮扶项目脱贫户的确定。由脱贫办牵头组织承接项目的负责人、脱贫户及所在村的村主干、包村工作队等对申请该项目的脱贫户进行综合评定确定。
5.协议签订。由帮带经营主体、脱贫户、乡镇人民政府三方签订激励性帮扶项目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内容,并组织实施。
6.绩效评价。制定每个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的绩效评价办法,成立绩效考评小组,对经营主体的帮带成效和脱贫户增收等情况,开展阶段性考评和年度考评。
五、经营主体考评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帮扶的积极性和帮扶效果,根据脱贫户参与项目,经营主体技术指导、平时跟踪管理、脱贫户满意率等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经营主体进行帮带补助,按每户补助不超过5000元标准进行适当补助;对于帮带效果不明显的将淘汰,终止合作。
附件:1.蓝溪镇2025年七彩花生种植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2.蓝溪镇2025年河田鸡养殖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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