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07-01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蓝政〔2025〕85号
  • 发布机构:蓝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1
  • 内容概述: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5-12-04 11:05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办)单位

为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十三条、《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蓝政〔202390 )废止。

 

                           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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