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07-01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蓝政〔2025〕39号
  • 发布机构:蓝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7
  • 内容概述: 2025年蓝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5年蓝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5-05-27 16:04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蓝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红橙蓝”项目化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委办〔2025〕9号)和《中共上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上杭县农村(社区)集体 “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委农办〔2025〕11号)精神,为持续深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成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蓝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蓝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2025年蓝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成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配合完善优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功能,以数字赋能持续推动“四立一督”工作机制、村级财务和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村财收支非现金结算等工作落地落实,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探索推进村级小型建设工程治理,逐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数字化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逐步深化突出问题整治。聚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等5类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对2024年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真改实改。

  (二)逐步加强合同网上公开监管效能。各村重点对主体不符、期限超长、账款逾期等合同进行清查整改,促进村级合同规范管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配合完善“龙岩福农平台”村级合同管理预警监测功能,及时跟踪处置应收合同款项逾期未收、合同到期、超长年限等关键环节预警信息,提升数字化监管效能。

  (三)逐步提升村财网上公开质效。优化村财网上公开形式,每月或每季度省级平台自动生成村级财务报表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精准公开。拓展村财网上公开内容,在按月或按季定期公开村级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报表基础上,按年度公开资源资产等情况,实现由资金“单一公开”到资金资产资源“全面公开”。

  (四)逐步推进村财非现金结算全面落实。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非现金结算工作,配合探索推行“网上审批、银农直联”结算方式,实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逐步建立资金支付“在线审批、过程留痕、网银转账”的财务监管体系,实现村级财务管理全过程监管。

  (五)逐步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精准监管。镇经管站组织各村开展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查漏补缺,摸清摸实农村集体资产底数,及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成果应用,杜绝瞒报漏报错报问题发生。

  (六)逐步探索推进村级小型工程治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村级小型建设项目“阳光直播”加强乡村振兴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的方案(试行)》(岩纪〔2024〕11号)和《关于实行“全过程监督”机制深化农村小规模工程管理的十三条措施(试行)》(岩纪〔2025〕13号)要求,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的议事程序、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进行监督。依托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采用微信“阳光直播间”等形式,对村级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发包等环节进行直播,有效防范村级小型工程建设领域“微腐败”。

  (七)逐步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学习借鉴漳州推动“四立一督”经验做法,聚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关键流程,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项目报备审批表、村民代表会议或成员代表大会记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合同原文等5项内容纳入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监管,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流程监管。

  (八)逐步清理村级债务。全面梳理村级债务情况,根据债务形成原因,对已形成的债务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明确化债优先序列、责任人和化解时限,逐步化解存量债务,妥善处理长期挂账应核销的历史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引导村集体规范举债,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贴等行为,严禁举债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等行为,切实防控村级债务风险。

  (九)逐步完成届中审计全覆盖所辖行政村。开展村干部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对我镇2021年换届以来届中未审计的梅永村、岩华村开展审计检查,确保2025年届中审计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审计中发现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被侵占、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落实;涉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十)逐步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按时发放。组织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对当前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拖欠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算,梳理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以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村要充分认识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村党支部要积极完成相关工作,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细落实。

  (二)加强工作调度。镇经管站要持续执行专项整治月报制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各村要在每月底前,报送《蓝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准确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整治重点任务按计划推进。

  (三)加强调研督导。对各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改进度慢的和群众反映问题较集中的村开展专项检查。主动加强与镇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采取联合督办等方式,合力做好整治工作,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村进行约谈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利用村级公开栏、小微权力监督群等新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推进举措和时间安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

  (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本地监督举报热线、信箱,推广使用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畅通群众反映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渠道,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通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情况,邀请实地调研、交流座谈,听取批评建议,推动和改进“点题整治”工作。

  (六)强化实绩考核。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镇对村绩效考核内容。

  联系人:陈开跃;联系电话:1560597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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