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07-01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蓝政〔2025〕35号
- 发布机构:蓝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8
- 内容概述: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张婷华同志 岗位聘用决定的通知
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张婷华同志岗位聘用决定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委办〔2010〕53号)、《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县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杭人社〔2022〕43号)及《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蓝溪镇政府第五轮岗位设置管理职教的通知》(杭职改岗〔2022〕10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聘用张婷华同志为专技十二级,本次聘用时间从2025年5月8日执行。
蓝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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