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06-01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庐政〔2025〕73号
- 发布机构:庐丰畲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3
- 内容概述: 庐丰畲族乡关于建立医保缴费工作进度奖惩制度的通知
庐丰畲族乡关于建立医保缴费工作进度
奖惩制度的通知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充分调动各村工作积极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参保缴费任务,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建立医保缴费工作进度奖惩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惩措施
(一)奖励办法
以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最终完成情况(截至12月31日)为依据,按各村参保缴费任务完成比例进行排名(以县级通报排名为准)。
第一名:授予一等奖,奖励村集体0.5万元。
第二名:授予二等奖,奖励村集体0.3万元。
第三名:授予三等奖,奖励村集体0.2万元。
(二)惩处办法
在12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根据定期督导通报情况(以每次县级通报排名为准),对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村实行过程性惩处。排名后三位的村,将对该村的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两委”全体干部,每人每次扣减其年度年终绩效分3分,按次累计。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将医保缴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民生任务来抓,各挂村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村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要深入一线指导督促,村“两委”干部要分片包干,广泛宣传动员,优化缴费服务,确保应保尽保。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乡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各村参保缴费进度的定期通报。奖惩制度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庐丰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