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08:35

 

临城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总结上杭县临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ng.gov.cn/xz/lcz/ )查阅或下载。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临城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上杭县临城镇北环中路10号   邮编:364299

  电话:0597-3842179     传真:0597-383331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认真落实工作目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我镇工作动态、相关政府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进行公开,不断完善公开流程,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镇及时将2021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整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4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32条,不予公开89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辖区内政务公开统计报送单位数1个。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镇未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镇不断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在临城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无涉密情况发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五)平台建设情况。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栏目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常见问题。政务公开栏目:按上级要求及时更新综合信息、资金信息、政策解读和基层党建四个子栏目。每月及时在综合信息栏目公开当月我镇重要资讯和活动信息,2021年共在综合信息公开了55条信息;在资金信息栏目及时公开了我镇《2021年度上杭县临城镇部门预算说明》和《2020年度上杭县临城镇部门决算说明》;在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公开我镇重点工作相关政策的政策解读说明;在基层党建栏目公开了我镇的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栏目的信息公开,可以让群众及时了解基层政府工作动态和资金信息,在服务群众的同时,接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0条,并及时发布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常见问题栏目:及时收集整理各部门日常工作中群众所咨询的常见问题,在此栏目进行公开解答。

  (六)监督保障情况。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严格内部工作制度,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依法依规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严格遵循公开程序,做到以公开促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临城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力度还有所欠缺;二是政策解读方面需进一步提升,解读不够深入,格式不够规范,形式不够多样化;三是政府日常信息公开需加强,对政府日常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让群众不能更全面地了解政府运行情况。

  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结合我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按照上级下发政策解读规范,深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规范格式的同时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三是加强对政府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加深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提升政府威信力,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实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1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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