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02-01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城政〔2026〕2号
  • 发布机构:临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6
  • 内容概述: 临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临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06 10:57
 村(居)委会直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 2026 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做好我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全面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123124时,时期资料为2026 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政府决定成立上杭县临城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统计,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动撤销。

村(居)要设立以村(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普查小组,认真做好本村(居)农业普查工作,并将机构成立情况于2026110前上报至农普办。

从镇、村选调指导员普查员。普查员要具备一定文化程度,能够熟练进行计算机、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的基本操作,能够准确理解调查内容、正确填报调查表;普查指导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五、普查工作要求

1.依法依规开展普查严格按统计法、农业普查条例推进工作,普查人员如实采集数据,普查对象按时填报严守保密规定,不泄露普查对象信息和普查数据。

2.保障经费与报酬落实普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发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报酬,村(居)干部兼任普查员的按工作量核算补贴。

3.配强人员并抓实培训优选责任心强、熟悉村情的本地骨干担任普查员,集中开展普查流程、方法的实操培训,确保人员能上手、会操作。

4.做好宣传引导用村公告栏、微信群、乡村大喇叭、横幅等本土方式,宣传普查意义和配合要求,通报典型案例,引导村民主动配合普查。

5.严把普查数据质量关数据真实为核心,用现场核实、入户复核等方式核对信息,确保普查数据贴合本村实际,做到全面、真实、可信。

 

附件:上杭县临城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临城镇人民政府

                           20261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上杭县临城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长:陈少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丽萍  镇政府副镇长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温寿安  党委宣传委员

    镇党委委员(挂)

江小芳  党委委员(挂)、城郊派出所所长

李万生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何龙仁  临城司法所所长

成 员:郑云鹏 镇党政办主任、党委秘书

      刘杭艳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劳保岗)负责人

      傅明达 县城区自然资源所所长

      黄坤才 镇水利干事

      赖平玉 镇市场监管干事

王锦香 镇统计干事

饶金连 镇民政干事

 钦 镇宣传岗负责人

上杭县临城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刘丽萍兼任。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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