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02-01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城政〔2025〕20号
- 发布机构:临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2
- 内容概述: 临城镇人民政府关于《临城镇关于落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政〔2025〕20号
临城镇人民政府关于
《临城镇关于落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办)各部门:
现将《临城镇关于落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城镇关于落实开展道路
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2024年我镇发生6起死亡6人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落实《市道安领导小组关于持续强化全市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岩道安领导小组〔2025〕3号)和杭道安办关于印发《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杭道安办〔2025〕2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人、车、路、企业及违法,不断夯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夯实农村道安基础建设,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突出打好事故预防重点区域(乡镇)整治、货运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两大攻坚行动,努力实现2025年全镇道路事故死亡人数较前三年(2022- 2024年)同期平均数明显下降、一次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两降一不”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道安综合治理。适时召开道安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道安重点工作。持续完善道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落实人员力量、办公经费等基础保障,对照道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道安工作综合评价,推动道安重点工作特别是省道安要点中的“一局一行动”纳入平安建设、绩效、安全生产、文明单位创建等考评体系。按照县道安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和道安综合整治工作“三个文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十八项措施”的规定,围绕道安工作主责主业,立足各村(居)委会,镇直(办)各部门职责,常态化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有效破解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的难点难题。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责任清单,明确细化职责、措施及任务,适时组织道安成员对各村开展指导帮扶,压实属地安全责任,推进道安责任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道安办、交通管理站、财政所、应急办、文明办)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构建普通道路“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延伸到村(居)、触角到组(社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实行镇政府主责主抓、镇干部包村包路、村居委会负责日常交通宣传劝导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主要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文明交通乡镇、最美道路建设,扎实抓出道安工作成效。各村(居)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配合好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推动专业管理力量向农村地区覆盖。(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道安办、公安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应急办)
(三)加强部门协同治理。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提升治理合力。派出所、道安办、综治办、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重点驾驶人、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车辆安全性能;要健全联合执法、联合督查、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大吨小标、非法运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落实“一超四罚”等刚性措施;要加强工地周边、重点通道的巡查执法,加大对渣土车、水泥搅拌车等重型货车的查纠力度。农机办、道安办等部门要加强对多功能拖拉机违法载人、假牌、套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道安办、民政办要加强对殡葬服务车辆监管,将殡葬服务用车、车辆驾驶人和殡葬参与者纳入系统管理。道安办、教育等部门要深入开展重点驾驶人、“一老一少”和中小学生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防在校生违法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镇道安办、交通管理站、综治办、应急办)
(四)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持续开展通向寺庙道路、库区道路、在建道路、长下坡、林场道路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护设施的滚动排查和修缮完善,建立健全“一处一档”工作台账和督办机制。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临城镇“112”“128”事故隐患路段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排查整改。对近三年来交通死亡事故点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限时整改。(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道安办、交通管理站)
(五)提升农村道路畅通和普通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推进创建“四好农村路”开展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推进“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年内,持续推进县、乡道沿线村(居)重点平交路口“四必上”(道路标线、减速坎、警示标志牌、爆闪灯等设施)措施,按照全县每个村(居)建设不少于1处“四必上”设施,全镇建设总数不少于25处。(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道安办、交通管理站)
(六)持续严查严管道路交通违法。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违法综合治理机制,坚持系统观念,凝聚职能部门合力,聚焦事故多发、风险突出的违法行为和时段路段,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凌展时段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周末、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联合行动,形成严查高压态势,有效震慑违法行为。要持续深化酒醉驾、货车安全、殡葬服务车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农村车辆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租赁小微型客车、客运车辆等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将“禁止酒后驾驶”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发动企业单位、家族社区共同宣传劝导监督酒醉驾行为。持续开展酒醉驾、农村道路重点违法举报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镇道安办、交通管理站)
(七)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倡导公职人员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宣传机制,推动机关、村(居)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协会团体等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渠道;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讲“进城、进镇、进乡村”活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单位、企业、学校创建和交通安全文明好司机评选活动,持续推进“零酒驾”乡(镇)、村(居)、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组织好“七进”和每月逢八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农村“一老一少”以及“一摩一电”驾驶人等群体开展宣教。教育部门要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开展“一月一主题、一宣传、一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等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防在校生违法驾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开展酒醉驾违法曝光和有奖举报,做好系安全带、大型车辆盲区、两轮车超员等主题宣传和针对性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镇道安办、文明办、宣传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镇直(办)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各类安全事故教训,紧盯管理薄弱环节、重点区域,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坚决防范交通事故。
(二)强化督查问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文明单位考评和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制等综治问责手段,更好地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提升宣传教育“四个一”基础工程(一个微信群、一面宣传栏、一次全员学习、一名宣传员),创新乡村交通安全巡回宣教,做精做细老年人交通安全专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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