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02-0100-2024-00021
- 备注/文号:城政〔2024〕82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临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4
- 内容概述: 临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好评率,根据市道安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岩道安办〔2024〕86 号),市平安办《2024年龙岩市群众安全感提升行动“十个一”工作方案》,(杭道安办〔2024〕176号),《上杭县道安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部署,镇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4 年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冬季攻坚行动(以下简称“冬季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实一批重点项目
一是全面推动《上杭县道安办关于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杭道安办〔2024〕175号)落实,按照具体措施要求,以项目化、清单化、链条化推动道安工作落实,高效高质转化为成果。二是持续推进“六大提升行动”,各村(居)、镇直办单位要对标对表行动任务要求,全面梳理短板弱项,开展“回头看”,确保行动任务全面完成。三是组织一次镇、村(社区)二级对 2024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回头看”,确保道路安全隐患全面治理到位。对虽达不到隐患标准但警情多发的路段,要实施优化提升改造。(各村(居),镇道安办、交通管理站、村建站、应急办、宣传办、文化站等责任单位负责)
二、抓细《十条措施》落实
要持续推进县道安办《关于印发<上杭县进一步强化货车安全管理十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杭道安办〔2024〕148 号)落实,对照每一条措施落实责任、明晰目标、细化措施,项目化、清单化加快推进相关措施落实,特别要做好重点人员、重点车辆等六类清单的排查工作,加强生产、销售、运行、维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货运企业加强车辆维护、检测检验等技术管理工作,严禁货运车辆“带病上路”;要开展一次运输企业和提供卫星定位服务运营企业检查,严防监而不管、流于形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村(居)、交通管理站、村建站、镇道安办等单位依职责负责)
三、排查清除风险隐患
各村(居)要认真对照《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指引 (2024 年下半年)》,进一步清仓见底隐患数量。一是按照“应排尽排,应整尽整,先急后缓”的原则,组织对临水临崖、连续长陡坡、急转弯、道路交叉、道路过窄的路段,进行再排查再治理,实施“微治理、微改进、微创新”;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对虽达不到隐患标准但警情多发路段,要实施优化提升改造。二是落实“人、车、路、企”隐患整改。要落实今年以来针对五类重点人群、六类重点车辆、六类重点路段、五类重点企业当中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整改(详见附件)。三是持续抓好“关爱长者 守护平安”交通安全宣传专项行动的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十个一”的要求,分析短板不足,特别是今年以来老人事故多发的村(居)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交通违法整治及安全宣传、劝导。冬季行动期间,全镇所有村(居)在11月25日前要对辖区 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点对点的强化宣教。要动员村居劝导员,落实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要求,宣防集中出行、集体活动的交通安全隐患。(各村(居),派出所、应急办、交通管理站、村建站、司法所、农机站、宣传办、文化站、水利站、自然资源所等单位依职责负责)
四、持续整治重点地区
截至10月底,我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5人与去年同比上升,各村(居)、镇直办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安全态势,深挖细查事故上升根源。各村(居)会同镇道安、交通、应急重点围绕“人、车、路、企”四大要素,实施全领域、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针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及交通违法行为高发区域,找出风险隐患点和工作短板,建立详尽的问题清单,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消除。特别是今年有交通死亡村(居)要采取有力措施,压降我镇交通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年底能顺利摘牌。(各村(居)道安办、派出所、交通管理站、村建站等)
各村(居)、镇直办有关单位对上述工作要求要严格抓好落实,11 月底前,镇道安办将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全年道安工作特别是冬季行动进行检视,对存在工作落实不力、走过场形式主义、隐患排查瞒报虚报的,将给予警示通报。请各村(居)、各有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报送冬季行动工作情况及总结报镇道安办邮箱。
附件:“人、车、路、企”未整改隐患清单
上杭县临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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