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的《上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2025年我镇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方面
1.制定权责清单,明晰权责界限。按照《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镇2016年制定了《湖洋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2025年按照权责事项的新增、取消、下放、变更等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完善,并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的制定不仅理顺了部门责任关系、明确部门履职界限,同时也减少因职权模糊发生互相推诿造成群众办事难的情况。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推进平台建设,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2025年湖洋镇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作部署,推进实施集成服务标准化试点,完成事项标准化目录绑定,对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发布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成功绑定标准化事项143项,共办理42个事项156件,无超时办结件,办结及时率100%,无不满意评价件。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即办事项占比达 88.89%、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 87.04%、可网办事项占比达87.04%、“减时限”比例达94.76%,全面配置事项常见问题和审查要点达100%。通过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化,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全力为湖洋镇的高质量发展营造务实为民、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
3.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我镇开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通过对照《福建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和《湖洋镇政府权责清单》认真细致地与各站、所、办逐一梳理后,摸排出我镇各站、所、办在办理各项业务工作过程中采用的告知承诺制三种情形,并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存在问题: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尚在摸索阶段,机制仍有不顺畅之处,例如部分业务实际受理审批时限与系统时限不匹配的问题,农村个人建房审批事项,一方面需要村级公示、取得相邻权利人同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涉及环节多;另一方面需要镇级农业、国土、林业、村建等多部门共同协作,最终还需要提交到党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方可办结,导致该事项实际办理时间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系统规定不同,缺乏实操性。二是对权责清单的制定、“放管服”改革、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理解还不够透彻,例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主旨在于通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事项制减轻群众负担,但在开展中,主要对现存的告知承诺事项进行整理,对仍需证明是否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没有深入研究。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我镇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通知》(闽政办〔2018〕83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存在问题:在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文件精神上仍有差距,例如文件要求“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我镇缺乏专业法治审核人员,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仅依靠办公室进行审核,在是否存在与法律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或者不配套的情况较难发现。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方面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请示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全面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一是我镇对行政审批、行政给付、公共基础建设等重大决策,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通过党委会研究讨论表决再实施。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2025年,镇人大作出涉及经济发展方面决议决定2次,听取政府及其部门工作报告5次,开展视察及调研检查14项次。
存在问题:行政决策法治审核制度基础薄弱,我镇暂无符合条件的法治审核人员,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审核制度只建立大框架、贯彻实施难度较大。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方面
1.完善制度,夯实基础。一是按要求调整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等相关清单,并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从两个方面做好行政执法档案规范、用语规范工作,一方面招聘专员,由专人负责镇综合执法队内业工作,对行政执法档案卷宗按县执法局案卷模板初步进行了整理,同时将执法档案卷宗材料送上级部门审阅,上级部门对我镇执法卷宗提出了相应意见,为后续行政执法卷宗如何规范明确了方向;另一方面通过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指引行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规范制作和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提升案卷制作水平、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2.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规定在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清单进行了公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做到统一着装、佩戴标识,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对拟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确保行政执法信息真实、准确、安全,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我镇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1台,执法记录仪有3台,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提供硬件保障。三是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制度。按要求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群众切身利益、争议较大等事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
存在问题:
1.我镇在制度建设、案卷制作标准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等方面,按部就班完成上级工作多,对如何做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缺乏好思路和好办法。
2.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我镇在编在岗干部中仅11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虽然每年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但是通过率低。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方面
我镇积极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回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相继制定了《湖洋镇安全生产制度汇编》、《湖洋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湖洋镇综治信访维应急预案》、《湖洋镇区域性核酸演练方案》、《湖洋镇防汛预案》等,各村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防汛预案、区域性核酸演练方案。通过制度提高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存在问题:按上级安排开展应急演练,自主开展演练较少,例如消防应急演练,满足于上级布置安排的宣传讲座。
六、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防调处化解体系方面
1.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截至目前,镇、村共排查处理矛盾纠纷326件,调解成功326件,调解成功率100%;12345平台受理投诉件365件,办结率100%;接上级批转交办信访件16件,已答复13件,未完成3件;接上级批转中央巡视信访件8件,已答复8件;上报信访评理室矛盾纠纷24件,均已调解成功。
2.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制定印发《湖洋镇综治信访维稳应急预案》,创新每月主要领导接访日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化解来访诉求,引导村民群众通过正常渠道理性表达诉求,组织司法所、综治办联合相应村和相应部门加强矛盾化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3.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我镇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存在问题:湖洋镇项目多、经济较为发达,特别是近几年的高铁、205国道改线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相继引发群众信访的情况,部分群体越级信访风险较大。我镇在行政执法、公众服务等工作过程中,就如何提高工作精细度从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预防越级访情况出现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方面
1.完善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近几年来,我镇依托乡镇机构改革,优化机关人员配置,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相继出台《加强湖洋镇领导班子建设六条措施》《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洋镇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切实提升政府工作效率,激发工作活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相关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积极创建节约型政府。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和精度,持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信息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2条。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衔接不够紧密,从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够紧密,易出现工作空档期;二是公开时效性待提升,对需公开审核不够及时,存在信息公开滞后等问题。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方面
配合上级部门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要求各站所提前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汇总至镇党政办,由党政办统一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公开栏、下发文件、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对外公布,回应群众呼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存在问题: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公开的覆盖广度不够,群众对于政府事务知晓率不高,参与意识淡薄。
九、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积极部署推进全镇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方案,抓好我镇法治政府建设。
2.领导班子学法、干部学法方面。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镇工作会议、机关干部例会等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42次,切实做到班子成员带头学,全镇机关干部跟进学,在全镇营造了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加强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我镇目前法学专业3人,聘请镇级法律顾问1名、村级法律顾问2名、专职调解员2名,2025年全年共提供法律服务4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25次,有效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存在问题:一是组织网络、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村级党组织的法治建设组织网络、配套制度有待健全;二是依法行政不够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需进一步细化,法治审核人员未配备。
通过比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我镇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许多问题,下一步我镇将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湖洋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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