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村委会、镇直(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工作的函》(杭农函〔2025〕43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上杭县湖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湖洋村、元丰村、上埔村、五坊村、新坊村、濑溪村等6个行政村境内实施。项目规模3049亩,项目总投资约1006.17万元。为确保项目能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决定成立2025年湖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及6个工作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阙晓明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长顺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新坊和五坊村挂村领导)
副 组 长:李育元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湖洋村挂村领导)
蓝 萍 (副镇长、濑溪村挂村领导)
赖建亮 (二级主任科员、上埔村挂村领导)
梁胜生 (一级主任科员、元丰村挂村领导)
成 员: 范太清 (农技干事)
刘佩琴 (财政所所长)
郭德基 (农技干部)
黄 涛 (水利干部、濑溪村工作队队长)
黄启发 (乡村振兴负责人、元丰村工作队队)
吴胜伦 (应急安全干事、新坊村工作队队长)
谢元文 (应急安全干部、五坊村工作队队长)
林良德 (上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胡炜荣 (元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郭 峰 (湖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荣标 (濑溪村村委会副主任)
赖忠良 (新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赖胜忠 (五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长顺同志任主任,范太清同志任副主任,其他成员等同志为主要成员,办公场所设在农技站。负责处理上传下达、会务组织、部门联络等综合性事务,保证各成员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批复内容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土地平整权属调整、参与县级初验、配合市级或省级检查验收;配合做好上级各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检查、调研等工作;新增耕地的核定工作;项目设计变更的申报复核及项目进度工程量的审核,项目资金拨付的审核;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负责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的监管;负责项目实施前、中、后信息公示及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工作小组
上埔村工作小组:组长赖建亮;副组长刘佩琴;成员由农技部门范太清、上埔村工作队成员及村两委干部组成。
元丰村工作小组:组长梁胜生;副组长黄启发;成员由农技部门范太清、元丰村工作队成员及村两委干部组成。
湖洋村工作小组:组长李育元;副组长曾繁颂;成员由农技部门郭德基、湖洋村工作队成员及村两委干部组成。
濑溪村工作小组:组长蓝萍;副组长郭德基,成员由濑溪村工作队成员及村两委干部组成。
新坊村工作小组:组长陈长顺;副组长吴胜伦,成员由水利部门黄涛、新坊村工作队成员及村两委干部组成。
五坊坊村工作小组:组长陈长顺;副组长谢元文,成员由水利部门黄涛、五坊村工作队成员及村两委干部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具体负责本区域内项目的实施组织、矛盾纠纷的调解、平整区内土地权属的划定、土地平整权属调整;负责实施过程进度督促及质量监管巡查,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初步审核及反馈上报、质量问题发现及整改监督、项目进度工程量的审核及项目资金拨付的初核;参与工程验收等工作;配合做好上级各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检查、督查、调研等工作;配合做好新增耕地的核定工作;负责项目实施前、中、后信息公示及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各村需负责指定(聘请)一名以上具有一定技术专长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监管员,做好工程质量日记录;负责工作组指定的其他工作。
上杭县湖洋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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