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
2.补助对象:湖洋镇域内的水果种植户、上杭县湖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杭县经作技术推广站等。
3.补助内容:(1)果园安装病虫害防控弥雾喷药系统项目。(2)安装多功能防虫网项目。(3)开展脐橙果园生态提升。(4)采摘果园生产道路。(5)观音井水果保种园搬迁项目。(6)湖洋镇农产品分拣包装保鲜冷冻仓储中心。(7)湖洋脐橙品牌推广销售。(8)青梅酒观光工厂项目。
4.补助标准:项目应以整户为单位推进实施,项目补助不超过项目实施投入总额的50%
5.申报程序:6月30日前,申报业主填写并提交《2024年湖洋镇省级产业强镇项目建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由湖洋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遴选符合条件的实施业主,经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实施。
咨询电话:0597-3801806(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7-380100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