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杭政办〔2018〕95号)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印发实施湖洋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委、各镇直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我镇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附件:湖洋镇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湖洋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湖洋镇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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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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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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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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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镇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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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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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
便民服务中心 |
各站所办 |
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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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党政办 |
政协工委、人大办 |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公开答复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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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食安办 农技站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公布本地、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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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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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
财政所 |
财政所 |
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待上级制定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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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企业服务中心 |
各站所办 |
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龙政办〔2018〕95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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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农技站 扶贫办 民政办 食安办 环保站 |
各站所办 |
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8〕94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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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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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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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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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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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建立多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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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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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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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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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
便民服务中心 |
各站所办 |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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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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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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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
便民服务中心 |
各站所办 |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入驻行政中心的窗口对相近相关并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对于程序较复杂、需多部门协同办理或重大项目审批探索推行代办服务制度,将业主报批专员组织起来进行业务培训,实行全程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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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 |
便民服务中心 |
各站所办 |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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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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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深化“放管服”改革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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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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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
党政办 便民服务中心 |
各站所办 |
推动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设区市行政审批系统、设区市政务APP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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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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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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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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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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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充分发挥政府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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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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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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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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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党政办 |
各站所办 |
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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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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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
党政办 |
党政办 |
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