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03-0100-2024-00021
- 备注/文号:湖政〔2024〕69号
- 发布机构:湖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7
- 内容概述: 湖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湖洋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水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相关农户和建设单位: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安排给我镇2024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水果)资金500万元,用于实施水果绿色高效行动项目。为抓好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我镇水果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现将《2024年湖洋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水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规定建设内容与资金使用要求,认真抓好项目实施。
附件:《2024年湖洋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水果)实施方案》
湖洋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2024年湖洋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水果)
实施方案
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安排湖洋镇2024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水果)资金500万元,用于实施水果绿色高效发展项目,为抓好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坚持把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农民增收为目标,聚焦我镇特色水果产业主导品种,组织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加强技术集成,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
二、实施片域与目标任务
(一)实施片域:湖洋镇水果种植主要区域。
(二)重点品种:杭梅、脐橙、杭晚蜜柚
(三)目标任务: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建立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片200亩以上,辐射带动全镇3000亩以上;通过示范推广优新品种,实施农产品初加工和病虫绿色防控技术的集成示范,创建水果绿色高产高效核心示范片,形成一套技术模式;要求示范片品种优质化率达到100%,单位面积化肥农药用量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带动全镇节本增效5%以上,大幅提升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三、实施内容、资金安排及补助办法
项目应以整户为单位推进实施,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实施投资总额的50%,围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打造蜜柚、脐橙、杭梅绿色高产高效生产基地,组装配套包括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技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高产高效可持续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向全镇水果产区推广,推进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果园安装病虫害防控弥雾喷药系统项目:全镇计划实施200亩,拟安排10户实施,申报业主须实施面积不少于20亩(第三方测绘为准),包括新建机房,喷药增压系统一套和果园喷药管道喷头等,单户补助上限6万元。合计补助60万元。
(二)安装多功能防虫网项目:须安装多功能防虫网,全镇拟安排3户实施,申报业主须完成实施面积不少于10亩(第三方测绘为准),单户补助上限5万元。合计补助15万元。
(三)开展脐橙果园生态提升:水平梯田“前坎后沟”设计,配套好排蓄水工程,落实“山腰横山排蓄水沟、梯带内壁竹节沟、山脚泥沙拦截沟”等基本水保措施,护坡边埂种植水保草,带面套种绿肥,最大限度控制果园水土流失。积极申报生态示范农场。全镇拟安排3户实施,申报业主须完成实施面积不少于30亩(第三方测绘为准),单户补助上限3.5万元。合计补助10.5万元。
(四)采摘果园生产道路:建设宽1.2米、厚度不少于7厘米、不低于C25混凝土的果园采摘道路3km,每米补助60元,水泥硬化处理、边沟生态处理,每个果园限500米。合计补助18万元。
(五)观音井水果保种园搬迁项目:新建水果保种园5亩,将原保种园内果树杭晚蜜柚、茂谷柑、血橙、青秋脐橙、木瓜蜜汀脐橙、纽荷尔脐橙、砂糖桔,小计162株迁移到新保种园,迁移大梅树50株,新保种园土地平整、挖沟、滴灌设施拆装等,建设新保种园耕作道路100米,蓄水塔1个8立方米,水管铺设及212株水果移植后管护,新建围栏100米。合计补助6万元。
(六)湖洋镇农产品分拣包装保鲜冷冻仓储中心:建设1个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农产品分拣包装保鲜冷冻仓储中心、购置洗果分拣包装设备和建设冻库等。合计补助351万元。
(七)湖洋脐橙品牌推广销售:建立以“湖洋脐橙”区域公用品牌为统领,推广使用果贴、箱贴、二维码等防伪标识,通过建档到户、到园,按照脐橙的外观、品相、果径、含糖量、VC含量等指标进行分级分类,支持农场新认证脐橙“两品一标”2个以上,建设湖洋脐橙电商推广销售平台。拟安排2户实施,补助上限5万元。合计补助10万元。
(八)青梅酒观光工厂项目:青梅工坊改造成青梅酒生产包装车间400平方米,购置1个10吨不锈钢储酒罐等。拟安排1户实施,补助上限30万元。
四、项目相关要求
(一)补助对象
湖洋镇域内的水果种植户和上杭县湖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杭县经作技术推广站等。
(二)补助条件
水果种植户须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1.水果种植面积20亩以上,且果园管理水平较好。
2.种植未占用耕地。
3.入驻“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平台”,上传生产档案,实现“一品一码”赋码销售。
4.在各级“果王赛”等活动中,曾获得奖项的和湖洋镇果业商会会员优先安排实施。
5.业主非违法或失信人员。
6.支持镇重点项目建设。
(三)申报程序
6月30日前,申报业主填写并提交《2024年湖洋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遴选符合条件的实施业主,经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实施,并报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补助相关要求
遴选出项目实施业主,须在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并申报验收;实施业主申报验收须提交《2024年湖洋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验收申请报告》(业主自拟)、项目合同(含结算清单等)、购买设施设备发票、实施过程照片等材料,经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公示后下拨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好项目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确保项目抓实抓细,落到实处。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各项工作运转有序、有效。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定卿(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陈长顺(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杨 娟(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钟慧珍(镇政府文书)
刘佩琴(镇财政所长)
郭德基(镇农技干事)
袁志善(镇经济发展办干事)
(二)强化指导服务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明确建设目标、统一规范项目标牌、规范项目管理,坚持整体推进,努力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按照工作月历,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实施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在关键农时季节,邀请省市级专家指导组巡回指导,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等,提高技术到位率。
(三)强化资金管理
农技部门应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1.2024年湖洋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实施内容与资
金额度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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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洋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补助申请
表
(联系人:郭德基 手机:13950812957)
附件1
2024年湖洋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实施
内容与资金额度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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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 |
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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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果园安装病虫害防控弥雾喷药系统项目 |
新建机房,喷药增压系统一套和果园喷药管道喷头等。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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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装多功能防虫网项目 |
安装多功能防虫网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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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脐橙果园生态提升 |
水平梯田“前坎后沟”设计,配套好排蓄水工程,落实“山腰横山排蓄水沟、梯带内壁竹节沟、山脚泥沙拦截沟”等基本水保措施,护坡边埂种植水保草,带面套种绿肥,最大限度控制果园水土流失。积极申报生态示范农场。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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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摘果园生产道路 |
建设宽1.2米、厚度不少于7厘米、不低于C25混凝土的果园采摘道路3km,每米补助60元,水泥硬化处理、边沟生态处理,每个果园限500米。 |
18 |
|
5.观音井水果保种园搬迁项目 |
新建水果保种园5亩,将原保种园内果树杭晚蜜柚、茂谷柑、血橙、青秋脐橙、木瓜蜜汀脐橙、纽荷尔脐橙、砂糖桔,小计162株迁移到新保种园,迁移大梅树50株,新保种园土地平整、挖沟、滴灌设施拆装等,建设新保种园耕作道路100米,蓄水塔1个8立方米,水管铺设及212株水果移植后管护,新建围栏100米。 |
6 |
|
6.湖洋镇农产品分拣包装保鲜冷冻仓储中心 |
建设1个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农产品分拣包装保鲜冷冻仓储中心、购置洗果分拣包装设备和建设冻库等。 |
351 |
|
7.湖洋脐橙品牌推广销售 |
建立以“湖洋脐橙”区域公用品牌为统领,推广使用果贴、箱贴、二维码等防伪标识,通过建档到户、到园,按照脐橙的外观、品相、果径、含糖量、VC含量等指标进行分级分类,支持农场新认证脐橙“两品一标”2个以上,建设湖洋脐橙电商推广销售平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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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青梅酒观光工厂项目 |
青梅工坊改造成青梅酒生产包装车间400平方米,购置1个10吨不锈钢储酒罐等。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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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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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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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洋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
补助申请表
申请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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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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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及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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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村 地段 |
种植面积 ( 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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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 申请补助 资金用途 |
建设内容 |
投资金额(元) |
申请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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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并签章 |
上述本人申报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放弃补助资格。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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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农技)意见 |
经核实,该户种植水果 亩,种植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入驻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并上传生产档案,实现赋码销售。业主非违法或失信人员。支持镇重点项目建设。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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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复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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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2份,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县农业农村局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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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