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三农”综合保险保障体系,提升农村保险服务水平,落实相关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构建农村小额意外、疾病健康、安全责任、农业产业等综合性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助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20〕52号)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9〕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保险政策,优化运行机制,更好地满足我乡“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推动我乡农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三、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推进我乡“三农”综合保险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化,力争实现农村经济、农民收入、农村基础设施等在大灾之年达到平均水平。坚持有利于发展特色产业;坚持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坚持有利于减少灾害损失;坚持有利于农民多得实惠;坚持有利于撬动金融支农。
四、主要内容
(一)居家安心险:主要包括农房附加室内财产保险、乡村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二)平安健康险:主要包括农村小额意外保险、务工农民小额意外保险、乡村干部责任险。
(三)产业发展险:主要包括蔬菜种植保险、设施花卉种植保险、食用菌种植保险、百香果种植保险、鸡养殖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农业生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及其他特色农业产业保险。
(四)特色产品险:主要包括《龙岩市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闽西“八大珍”“八大鲜”特色产品中的漳平水仙茶、武平绿茶、武平金线莲、龙岩咸酥花生、冠豸山铁皮石斛、龙岩山茶油、杭晚蜜柚、河田鸡、连城白鸭、上杭花猪、通贤乌兔所涉及的种植保险、养殖保险。
五、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三农”综合保险工作是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各村要充分认识到“三农”综合保险是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2024年我乡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和农房附加室内财产保险于10月30日前陆续到期,请各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三农保险工作,积极引导村民缴纳保费,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推进落实以防脱保。
(二)形式多样,加强宣传。切实加大“三农”综合保险宣传力度,通过文化活动以及现场案例、宣传材料发放和三个农贸市场圩天集中宣传等形式宣传,特别是各村要根据本村发生的实际案例和优质的理赔服务进行有效宣传,让每位农民都了解“三农”保险的内容,了解“三农”保险的政策,使“三农”综合保险深入人心,增强群众的保险意识和投保热情。
(三)大力推进,优质服务。各村要采取切实措施,稳步推广“三农”综合保险。乡农技站、兽医站、扶贫办要着力引导好农业产业保险,在制定政策项目安排、技术培训指导上,对参加保险的专业大户、农场合作社给予倾斜支持。保险部门要坚持“主动、迅速、合理”的理赔原则,认真履行各项服务承诺,维护客户利益。
六、补贴标准
1.市、县两级财政对本县农民参加特色产品险保费补贴50%,农业产业发展险保费补贴50%,其余险种保费补贴40%。对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市级实行保费补助翻倍政策,即农业产业发展险保费补贴从30%提高到60%,其他险种保费补贴从20%提高到40%。保费补贴中,市级财政补贴后,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足。
2.财政补贴按市级30%、县级70%的比例承担。如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则按新体制执行。县财政补贴资金,每半年拨付至县人保财险公司。
七、注意事项
(一)时间要求
2025年全乡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和农房附加室内财产保险的续保时间11月1日开始,各村收费截止时间12月30日前,请各村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人员、动员村民投保三农保险,按时间节点提前一个月收取保费以免脱保。
(二)奖惩考核
各村挂村领导为所挂村的“三农”综合保险工作负总责,村书记、主任具体负责,做好委托书的签订和保费收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村协保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对2025年“三农”保险工作不力的后进村(倒数3名)村主干、协理员进行约谈,并严格按照绩效考评要求进行扣分。
三农综合保险工作已成为“民生龙岩”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农”综合保险“龙岩模式”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20〕52号)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农”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9〕64号)文件的精神,县“三农”综合保险工作若未出台新的政策,则继续按本通知文件执行,不再另行发文通知。涉及现有政策调整由县“三农”综合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