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21-0100-2018-0002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官庄畲族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30
- 内容概述: 2017年度上杭县官庄畲族乡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关于批复2017年度乡镇和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各乡镇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七)指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官庄畲族乡包括1个机关行政股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 |
财政核拨 |
32 |
26 |
|
财政所 |
财政核拨 |
4 |
3 |
|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8 |
5 |
|
农业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4 |
10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官庄畲族乡人民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福地、美丽畲乡”建设目标,全力打好“三大战役”,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全乡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官庄畲族乡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1.58万元,本年收入1946.72万元,本年支出1946.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8万元。
(一)2017年收入1946.7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716.4万元,减少26.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11.7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634.95万元。
(二)2017年支出1946.5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716.4万元,减少26.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07.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07.88万元,公用支出599.94万元。
2.项目支出638.6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11.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3.31万元,下降14.5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5.51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8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10.95万元,下降64.96%。主要原因是计生投入减少。
(四)农林水支出333.3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08.84万元,下降38.52%。主要原因是涉农基础设施投入减少。
(五)其他支出458.7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1.07万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1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4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万元,同比下降29.7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增长)9.11%,主要是:车辆维护费用降低。 (三)公务接待费44.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0批次、接待总人1000数。与上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5.07%,主要是:招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7.60%,主要是:办公费用等日常运行费用降低。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6〕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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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