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地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7 16:3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总结茶地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茶地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 上杭县茶地镇茶地村店前2号 邮编:364222

电话:0597-3741003        传真:0597-3741001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上级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平台、上杭茶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全面公开资金信息、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工作等群众关切的信息。一年来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镇积极主动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5篇。含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篇,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篇,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由各部门先行审查公开内容,再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把相关需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公布,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2021年,我镇未出现公开内容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五)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要求各部门每周三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汇总至镇党政办,由党政办统一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呼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制度保障。2021年,我镇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共更新和发布信息146条。

(六)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县数字办每期通报的《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测报告》,及时整改发现问题,2021年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强监督保障,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各部门上报的政务公开内容完整性、时效性等进行审查,对不完整信息要求部门完善后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的要求,对超期或临近超期的信息发布预警和督办,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21年,我镇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

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我镇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不了解、不清楚,知晓率低。二是人员力量薄弱。从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调整3次,业务交接不够。

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走村入户、上杭茶地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等载体,加大政府门户网站推广力度,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各渠道的知晓度。二是提高业务能力。积极主动参加县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与周边乡镇的学习交流,做好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衔接,不断层、不断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1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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