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100-0201-2025-00012
  • 备注/文号:杭政〔2025〕7号
  • 发布机构: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1
  • 内容概述: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上杭县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上杭县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时间:2026-01-06 16:3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杭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我县城区和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并经上杭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

  本次修订的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上杭县城区及古田等19个乡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杭政〔2023〕9号)同时停止实施。

  附件:1.上杭县城区2024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上杭县城区2024年基准地价应用说明

  3.上杭县乡镇2024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4.上杭县乡镇2024年基准地价应用说明

  上杭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上杭县城区2024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表1-1  商业服务业用地分类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范围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商业

服务业

用地

商业

用地

零售商业

用地

指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

5908

3813

2394

1565

1063

批发

市场用地

指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5908

3813

2394

1565

1063

餐饮

用地

指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4726

3050

1915

1252

850

旅馆

用地

指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有住宿功能的度假村等用地

4136

2669

1676

1096

74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等用地

7680

4957

3112

2035

1382

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用地

4136

2669

1676

1096

744

商务金融用地

指金融保险、艺术传媒、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物流管理中心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4136

2669

1676

1096

744

娱乐用地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以及高尔夫练习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3545

2288

1436

939

638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指除以上之外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以观光娱乐为目的的直升机停机坪等通用航空、汽车维修站以及宠物医院、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等用地

3545

2288

1436

939

638

  表1-2  居住用地分类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类

二级类

范围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居住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指用于城镇生活居住功能的各类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2966

2188

1621

1288

1049

  表1-3  工矿、仓储用地分类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类

二级类

范围

一级

二级

三级

工矿

用地

工业

用地

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装备修理、自用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采矿用地

248

190

163

允许部分分割转让工业用地

322

247

212

采矿

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排土(石)、尾矿堆放用地

198

152

130

仓储

用地

物流

仓储

用地

指国家和省级战略性储备库以外,城、镇、村用于物资存储、中转、配送等设施用地,包括附属设施、道路、停车场等用地

223

171

147

  备注:1.工业用地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出让。

  2.以上各用途土地定级范围外的土地基准地价参照末级地标准。

  3.以上各用途土地级别基准地价为在标准容积率条件下的均质区域平均价格。

  表1-4  上杭县城区地下空间使用权地价修正系数表

级别

地下负一层

地下负二层

基准地价

修正系数

基准地价

修正系数

一级

按项目对应用途的基准地价(楼面地价)

0.25

按项目对应用途的基准地价(楼面地价)

0.15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表1-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类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类

二级类

范围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相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及附属设施用地

2245

1449

910

595

404

科研用地

指科研机构及其科研设施用地

2245

1449

910

595

404

文化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1654

1068

670

438

298

教育用地

指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园、特殊教育设施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2245

1449

910

595

404

体育用地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企事业、军队等机构内部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1654

1068

670

438

298

体育用地(水上训练基地)

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1182

763

479

313

213

医疗卫生用地

指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护理院等用地

2245

1449

910

595

404

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等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用地

1654

1068

670

438

298

  表1-6  交通运输用地等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类

二级类

范围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交通运输用地

铁路用地

指铁路编组站、轨道线路(含城际轨道)等用地,不包括铁路客货运站等交通场站用地

1182

763

479

313

213

公路用地

指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已纳入城镇集中连片建成区,发挥城镇内部道路功能的路段,以及公路长途客货运站等交通场站用地

1182

763

479

313

213

港口码头用地

指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用于堆场、货运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的用地,不包括港口客运码头等交通场站用地

1182

763

479

313

213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指独立占地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

1182

763

479

313

213

城镇道路用地

指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等用地,包括其交叉口用地

1182

763

479

313

213

交通场站用地

指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等行政办公设施用地

2954

1907

1197

783

532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指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2954

1907

1197

783

532

公用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用地

1182

763

479

313

213

绿地与开敞空间

用地

指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用地,不包括其他建设用地中的附属绿地

1182

763

479

313

213

特殊用地

指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用地

1772

1144

718

470

319

  表1-7  各用地修正幅度

用地类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商业服务业用地

±24%

±22%

±22%

±22%

±20%

居住用地

±20%

±18%

±16%

±16%

±14%

工矿用地

±14%

±14%

±12%

-

-

仓储用地

±14%

±14%

±12%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用地

±24%

±22%

±22%

±22%

±20%

交通运输用地

±24%

±22%

±22%

±22%

±20%

公用设施用地

±24%

±22%

±22%

±22%

±2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24%

±22%

±22%

±22%

±20%

特殊用地

±24%

±22%

±22%

±22%

±20%

  表1-8  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级别范围

级别

主 要 范 围

一级

集中分布在紫金北路两侧(二环路至北环路)-北环路两侧(西环路口至利民路)-和平路两侧(北环路至江滨路)-汀江-建设路-解放路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二级

一级地以外,二环路两侧(登凯富安尊邸至上杭县人民检察院)-紫金北路两侧(水西渡大桥至骊景豪庭)-东二环路两侧(骊景豪庭至上杭县人民法院)-紫金东路-和平北路-北环东路-汀江-原上杭县医院(门诊综合楼)-西环路-北环路-金山路两侧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三级

二级地以外,汀江-濑溪-山深线两侧-规划北园路-永佳公寓-宏地宏盛园-规划陂康路-上杭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三环路-山深线两侧(水西渡大桥至双拥路路口)-世茂荣誉璀璨天城-城东新村A区-金山社区-规划东三环路-梅园新村-上杭县立新幼儿园-东方明珠-登凯豪庭-二环东路-杭鑫汇景(A幢)-汀江-杭永公路(东门大桥-鑫业花园)-琴岗路两侧,详见基准地价图

四级

分布在三级地外缘,北起山水蓝湾-上杭金域中央-上杭大道两侧-上杭县紫金小学-上杭紫金中学-汀江-规划水西路-汀江支流-汀江-杭永公路(东门大桥至竹岐大桥)-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同兴路-琴岗路外侧-龙翔大道-上杭临城西南村卫生所-规划站前大道-规划三环路-规划金岗路-西郊路-规划四环路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五级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四级地以外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表1-9  城区居住用地级别范围

级别

主 要 范 围

一级

北起金岗新路-北园路-上杭大道规划将军路-北峰山文明小区-大唐花园-天和国际公馆-福鑫大厦南侧-上杭县防汛指挥中心大楼-紫金北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旁小路-和平北路-城关派出所办证大厅-北环东路-振兴路-东环路-汀江-原上杭县医院(门诊综合楼)-西环路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二级

一级范围外,北起二环路(宏地宏盛园)-紫金北路(规划东三环路至骊景豪庭)-世茂荣誉璀璨天城-东二环路-汀江-安澜桥小区-梁碧路-帝豪时代广场-永佳公寓-宏地宏盛园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三级

二级范围外,北起规划陂康路-规划三环路-三环路-山深线两侧(水西渡大桥至双拥路路口)-汀江-濑溪-山深线两侧(上杭临城西南村卫生)-上杭五中-二环路所包围的区域以及琴岗路两侧(包括江南名府、东南一巷、东南二巷),详见基准地价图

四级

分布在三级地外缘,北起山水蓝湾-上杭金域中央-上杭大道-预留富古大桥-山深线两侧[上杭县鑫都砂场至上杭县第二实验小学(水西校区)]-双拥路-上杭县森林消防大队-上杭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金秋乐龄公馆-金秋公寓-规划东外环路-汀江-御江花园-黄竹小区-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汀江-龙翔大道-李家园村-西陂西路-站前大道-规划三环路-规划金山路-规划金岗路-规划四环路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五级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四级地以外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表1-10  城区工矿用地级别范围

级别

主 要 范 围

一级

集中分布在,北起北环路-汀江-驷马桥安置房小区-城西社区服务中心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二级

分布在一级地外缘,北起二环路-三环路-水西渡大桥-汀江-东外环路-汀江-濑溪-山深线-规划站前大道-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三级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二级地以外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表1-11  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

级别

主 要 范 围

一级

集中分布在汀江-解放路-西环路-北环路-和平路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二级

一级地以外,汀江-新华路-金山路-二环路-东二环路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三级

二级地以外,汀江-濑溪-黄田路-山深线两侧-帝豪时代广场-永佳公寓-宏地宏盛园-规划陂康路-上杭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三环路-水西渡大桥-汀江-东门大桥-琴岗路-南门大桥路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四级

分布在三级地外缘,北起山水蓝湾-上杭金域中央-上杭大道两侧-上杭县紫金小学-上杭紫金中学-汀江-规划下坝路-规划水西路-汀江支流-汀江-杭永公路(鑫业花园段)-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同兴路-江南名府-南岗路-渡口路-龙翔大道-上杭临城西南村卫生所-西陂西路-二环路-站前大道-规划三环路-规划金岗路-规划西郊路-规划四环路所包围的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五级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四级地以外区域,详见基准地价图

  备注:各用途土地级别范围详见土地级别暨基准地价图,当文字描述与土地级别暨基准地价图(电子版)不符时,以土地级别暨基准地价图(电子版)为准。

  附件2

  上杭县城区2024年基准地价应用说明

  一、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用地类型

  上杭县本轮基准地价更新的用地类型范围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等。

  2.基准地价年期

  基准地价年期统一为各类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使用年期为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使用年期为40年,工矿用地使用年期为50年,仓储用地使用年期为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等使用年期均为50年。

  3.基准地价表现形式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统一为级别楼面地价,其他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级别地面地价,同时建立楼面地价修正到地面地价的修正体系。同时对商业服务业用地增加路线价表现形式。

  4.基准地价开发程度

  上杭县城镇基准地价的开发程度统一设定为“五通一平”(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内部土地平整)。

  5.基准地价容积率

  本轮上杭县基准地价更新容积率统一为:居住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商业服务业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工矿用地、仓储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标准容积率均为1.0。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中的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

  6.土地还原率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土地还原率统一为6%。

  7.基准地价估价期日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估价期日为2024年7月1日。

  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1.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楼层修正系数

  表2-1  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楼层修正系数各级别地上首层相对基准地价的修正系数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级别楼面地价(均价)

2954

3813

1197

783

532

地上首层修正系数

1.95

1.91

1.88

1.84

1.48

地上首层楼面地价

5760

7283

2250

1441

787

   

  表2-2  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楼层修正系数各楼层相对地上首层的修正系数

层数

级别

一层

二层

三层及三层以上

一级

1

0.4952

0.4809

二级

1

0.4865

0.4716

三级

1

0.4782

0.4351

四级

1

0.4457

0.4165

五级

1

0.4036

0.3806

  2.容积率修正系数

  表2-3  城区居住用地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楼面地价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1.2

1.498

2.2

0.917

3.2

0.678

4.2

0.578

1.3

1.418

2.3

0.882

3.3

0.664

4.3

0.572

1.4

1.346

2.4

0.850

3.4

0.651

4.4

0.566

1.5

1.276

2.5

0.821

3.5

0.639

4.5

0.561

1.6

1.213

2.6

0.795

3.6

0.628

4.6

0.557

1.7

1.154

2.7

0.770

3.7

0.618

4.7

0.552

1.8

1.101

2.8

0.749

3.8

0.608

4.8

0.548

1.9

1.049

2.9

0.728

3.9

0.600

4.9

0.544

2

1.000

3

0.710

4

0.592

5

0.541

2.1

0.956

3.1

0.693

4.1

0.585

>5

0.538

   

  表2-4  城区居住用地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地面地价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1.2

0.899

2.2

1.009

3.2

1.084

4.2

1.214

1.3

0.922

2.3

1.014

3.3

1.095

4.3

1.230

1.4

0.942

2.4

1.020

3.4

1.106

4.4

1.246

1.5

0.957

2.5

1.026

3.5

1.118

4.5

1.263

1.6

0.970

2.6

1.033

3.6

1.130

4.6

1.280

1.7

0.981

2.7

1.040

3.7

1.143

4.7

1.298

1.8

0.991

2.8

1.048

3.8

1.156

4.8

1.316

1.9

0.997

2.9

1.056

3.9

1.170

4.9

1.334

2

1.000

3

1.065

4

1.184

5

1.353

2.1

1.004

3.1

1.074

4.1

1.199

>5

1.372

  表2-5  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楼面地价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1.2

1.362

2.3

0.891

3.4

0.682

4.5

0.608

1.3

1.300

2.4

0.862

3.5

0.672

4.6

0.606

1.4

1.247

2.5

0.835

3.6

0.662

4.7

0.604

1.5

1.197

2.6

0.812

3.7

0.654

4.8

0.601

1.6

1.154

2.7

0.790

3.8

0.645

4.9

0.600

1.7

1.112

2.8

0.771

3.9

0.638

5

0.598

1.8

1.071

2.9

0.752

4

0.632

5.1

0.596

1.9

1.035

3

0.736

4.1

0.625

5.2

0.594

2

1.000

3.1

0.721

4.2

0.620

5.3

0.592

2.1

0.960

3.2

0.707

4.3

0.615

5.4

0.590

2.2

0.924

3.3

0.694

4.4

0.611

≥5.5

0.588

   

  表2-6  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地面地价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1.2

0.817

2.3

1.025

3.4

1.16

4.5

1.369

1.3

0.845

2.4

1.034

3.5

1.176

4.6

1.394

1.4

0.873

2.5

1.044

3.6

1.192

4.7

1.419

1.5

0.898

2.6

1.055

3.7

1.209

4.8

1.443

1.6

0.923

2.7

1.067

3.8

1.226

4.9

1.469

1.7

0.945

2.8

1.079

3.9

1.244

5

1.496

1.8

0.964

2.9

1.091

4

1.263

5.1

1.521

1.9

0.983

3

1.104

4.1

1.282

5.2

1.545

2

1

3.1

1.117

4.2

1.302

5.3

1.569

2.1

1.008

3.2

1.131

4.3

1.322

5.4

1.593

2.2

1.016

3.3

1.145

4.4

1.345

≥5.5

1.616

  备注:当宗地容积率在上表容积率之间时,容积率修正系数则根据下列有关数据采用线性内插法计算得到,线性内插法:当X1<X<X2(即X1、X2为修正系数中X的相邻容积率)时,Y1、Y2为X1、X2对应的容积率修正系数,容积率的修正系数公式为:Y=Y1+(Y2-Y1)*(X-X1)/(X2-X1)。

  三、成果应用注意事项

  在宗地地价评估中应注意的事项

  1.基准地价的局限性

  由于基准地价是一定区域内的平均价格,是一定时段的价格,加上编制资料和编制方法上的原因,决定了基准地价精度的局限性,虽然在引导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地价以及在短时间内进行大批量宗地评估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但在具体宗地评估应用时,应尽量与其他宗地评估方法结合使用。

  2.基准地价是区片内土地的平均价格,不代表具体每一宗地的价格

  基准地价是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的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出来的单位面积的平均价格。而宗地价格是具体的某一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宗地价格还有出让底价、交易价、标定地价之分。

  基准地价不代表宗地的具体价格,利用基准地价评估宗地时,要进行使用年限修正、容积率修正、估价期日修正等一系列的因素修正。

  3.基准地价要定期进行调整

  基准地价是一定经济条件下测算出来的某一时期的价格,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的完善,整体或某一区域的地价水平会发生变化,因此,基准地价以及修正体系要定期抽样进行调整。

  附件3

  上杭县乡镇2024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表3-1  上杭县乡镇2024年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序号

乡镇

级别

居住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工矿用地

地面地价

楼面地价

修正

幅度

地面

地价

楼面地价

修正

幅度

地面地价

修正幅度

1

古田镇

(集镇)

1396

698

±20%

1962

981

±22%

133

±15%

994

497

±20%

1330

665

±22%

635

318

±20%

769

385

±22%

2

古田镇

(步云片)

778

389

±20%

904

452

±22%

130

±15%

464

232

±20%

594

297

±22%

3

蛟洋镇

(集镇)

1227

614

±20%

1952

976

±22%

143

±15%

924

462

±20%

1312

656

±22%

532

266

±20%

738

369

±22%

4

蛟洋镇

(坪埔)

1212

606

±20%

1876

938

±22%

143

±15%

923

462

±20%

1261

631

±22%

533

267

±20%

724

362

±22%

5

南阳镇

1304

652

±20%

1677

839

±22%

133

±15%

989

495

±20%

1190

595

±22%

576

288

±20%

690

345

±22%

6

才溪镇

1268

634

±20%

1629

815

±22%

133

±15%

937

469

±20%

1178

589

±22%

574

287

±20%

700

350

±22%

7

旧县镇

1172

586

±20%

1466

733

±22%

125

±14%

767

384

±20%

974

487

±22%

512

256

±20%

621

311

±22%

8

通贤镇

1138

569

±20%

1254

627

±22%

125

±14%

802

401

±20%

907

454

±22%

535

268

±20%

602

301

±22%

9

稔田镇

1029

515

±20%

1129

565

±22%

130

±15%

703

352

±20%

838

419

±22%

469

235

±20%

568

284

±22%

10

蓝溪镇

1016

508

±20%

1125

563

±22%

125

±14%

702

351

±20%

777

389

±22%

454

227

±20%

567

284

±22%

11

中都镇

1008

504

±20%

1065

533

±22%

125

±14%

696

348

±20%

734

367

±22%

456

228

±20%

582

291

±22%

12

白砂镇

1006

503

±20%

1054

527

±22%

136

±15%

698

349

±20%

761

381

±22%

485

243

±20%

565

283

±22%

13

溪口镇

967

484

±20%

1026

513

±22%

125

±14%

476

238

±20%

558

279

±22%

14

官庄

畲族乡

904

452

±20%

1012

506

±22%

120

±12%

509

255

±20%

597

299

±22%

15

庐丰

畲族乡

859

430

±20%

948

474

±22%

120

±12%

442

221

±20%

598

299

±22%

16

湖洋镇

775

388

±20%

901

451

±22%

125

±14%

470

235

±20%

604

302

±22%

17

下都镇

730

365

±20%

776

388

±22%

120

±12%

444

222

±20%

518

259

±22%

18

泮境乡

707

354

±20%

760

380

±22%

120

±12%

425

213

±20%

509

255

±22%

19

太拔镇

700

350

±20%

741

371

±22%

125

±14%

424

212

±20%

539

270

±22%

20

茶地镇

690

345

±20%

740

370

±22%

120

±12%

411

206

±20%

516

258

±22%

21

珊瑚乡

650

325

±20%

725

363

±22%

120

±12%

404

202

±20%

512

256

±22%

  表3-2  行业修正系数表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范围

参照的

基准地价

行业修正系数

居住

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指用于城镇生活居住功能的各类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居住用地

1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

用地

零售商业

用地

指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1

批发市场

用地

指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1

餐饮用地

指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0.8

旅馆用地

指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有住宿功能的度假村等用地

0.7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指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

1.3

指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7

商务金融用地

指金融保险、艺术传媒、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物流管理中心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0.7

娱乐用地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以及高尔夫练习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0.6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指除以上之外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以观光娱乐为目的的直升机停机坪等通用航空、汽车维修站以及宠物医院、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等用地

0.6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装备修理、自用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采矿用地

工矿用地

1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排土(石)、尾矿堆放用地

0.8

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指国家和省级战略性储备库以外,城、镇、村用于物资存储、中转、配送等设施用地,包括附属设施、道路、停车场等用地

0.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相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及附属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0.38

科研用地

指科研机构及其科研设施用地

0.38

文化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0.28

教育用地

指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园、特殊教育设施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0.38

体育用地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企事业、军队等机构内部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0.28

体育用地(水上训练基地)

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0.2

医疗卫生用地

指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护理院等用地

0.38

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等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用地

0.28

交通运输用地

铁路用地

指铁路编组站、轨道线路(含城际轨道)等用地,不包括铁路客货运站等交通场站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0.2

公路用地

指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已纳入城镇集中连片建成区,发挥城镇内部道路功能的路段,以及公路长途客货运站等交通场站用地

0.2

港口码头用地

指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用于堆场、货运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的用地,不包括港口客运码头等交通场站用地

0.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指独立占地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

0.2

城镇道路用地

指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等用地,包括其交叉口用地

0.2

交通场站用地

指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等行政办公设施用地

0.5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指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0.5

公用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0.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指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用地,不包括其他建设用地中的附属绿地

0.2

特殊用地

指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用地

0.3

  使用说明:

  1.二、三级地类及其他类型用途基准地价=其参照的基准地价×行业修正系数,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若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二级类用途基准地价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则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

  2.受篇幅所限,地价详细结果可查阅技术报告及本次更新应用说明或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网站查询。

  3.各二、三级地类及其他类型用途的级别范围与修正幅度同所参照的基准地价相同,不得自行确定。

  表3-3  上杭县乡镇2024年基准地价级别范围

   

序号

乡镇

级别

范 围

1

古田镇

(集镇)

古田路两侧[古田医院以北至小溪为界至中国人寿保险(古田路店)],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一级以外,全国中小学研学营地-古田山庄-龙岩市委党校(古田干部学院)-古田林业站-古田镇中学-曙光苑-石阶岭卫生室-中国龙岩海关古田监管科-古田镇人民法院-星火路游客中心停车场彩眉路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一、二级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2

古田镇

(步云片)

上福路、梅花山路、步云中心小学、梅花山步云索道有限公司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古田镇(步云片)定级范围内除了一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3

蛟洋镇

(集镇)

文昌路-蛟洋中学-蛟洋镇人民政府-蛟洋中心小学-蛟洋自然资源所、蛟杭路与蛟龙路交叉口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一级以外,下道湖新村-蛟杭路两侧-蛟龙路两侧-文昌路外侧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一、二级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4

蛟洋镇

(坪埔)

坪埔村委、上杭铁路站生活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一级以外,梅坝村村委-坪埔小学-坪埔小区-公路东侧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一、二级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5

南阳镇

汀杭路两侧-南阳自然资源所-汽车站-南阳村兴杭卫生室-新杭路两侧-南阳派出所-农贸市场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一级以外,南阳中心小学-南阳幼儿园-南阳中学-上杭县烟草公司南阳烟草站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了一、二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6

才溪镇

分布在才溪大道两侧约(新塘村委会至才溪村委会)-中心街-中国农业农业银行-才溪中心卫生院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一级以外,才溪中心幼儿园-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上杭才溪区苏维埃政府-溪西村村委会-才溪镇人民政府-北至河流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一、二级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7

旧县镇

旧县河北侧-旧县卫生院-旧县汽车站-小河流-珠吉街两侧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一级以外,旧县大道两侧-农贸市场-珠吉街两侧-旧县小学-沿河路两侧(旧县镇全坊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至桥边)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了一、二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8

通贤镇

东至农贸市场,西至太平路,南至205国道(曹邱村村委),北至兴贤路-中心路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一级以外,沿205国道-河流-通贤中心幼儿园-枫云小区-通贤中心小学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了一、二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9

稔田镇

黄潭河-农贸市场-稔田大道(歧村卫生院)-五洲大道(稔田镇中学)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一级以外,黄潭河-长滩村村委-中国烟草-罗田路-丰朗村委会-稔田镇中心小学,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了一、二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10

蓝溪镇

蓝溪镇梅永卫生所-梅永路两侧-市场东路-福建广电网络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一级以外,梅永路两侧-蓝湾华庭-觉坊路两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市场南路两侧,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了一、二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11

中都镇

东至兴都路,西至加油站,北至鸡鸭牲畜交易市场,南至中都便民服务中心,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一级地外围,东至中都客运站-中都派出所,西至兴民路,北至中兴路,南至中石化森美(中都加油站),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了一、二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12

白砂镇

北起358国道两侧(蓑衣子坑往白砂集镇方向-农贸市场、白砂镇人民政府-养正幼儿园)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一级地外围,沿358国道外围-新市小学-福建上杭新材料科创谷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了一、二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13

溪口镇

溪口大道两侧(卫生院至工商所),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所有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14

官庄畲族乡

东环路-官庄客运站-官庄财政所-官庄派出所-官庄小学-民兴路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官庄畲族乡定级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所有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15

庐丰

畲族乡

丰康村卫生院、庐丰民族中学、客运站、庐丰卫生院、庐丰自然资源所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庐丰畲族乡定级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所有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16

湖洋镇

205过道两侧(湖洋客运站至小河流)-农贸市场-湖洋中心小学-湖洋镇人民政府所围成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17

下都镇

富兴路两侧-下都中心小学以北-政通路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18

泮境乡

新丰路两侧(农贸市场-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村邮站-泮境乡卫生院-泮境小学-河流),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泮境乡定级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19

太拔镇

千米街、泰园路所包围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20

茶地镇

主要分布在茶地大道两侧,东至河流,西至加油站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集镇定级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21

珊瑚乡

杭庄路、村中路两侧所处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珊瑚乡定级范围内除一级地以外的区域,具体详见基准地价图

  备注:具体详见土地级别暨基准地价图,两者不一致时以基准地价图为准。

  附件4

  上杭县乡镇2024年基准地价应用说明

  一、应用范围

  本次基准地价的修编范围为上杭县除临江镇、临城镇以外的其他19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含各乡镇工业集中区),具体包括:古田镇(含步云片)、蛟洋镇(含坪埔)、南阳镇、才溪镇、旧县镇、通贤镇、稔田镇、蓝溪镇、中都镇、白砂镇、溪口镇、官庄畲族乡、庐丰畲族乡、湖洋镇、下都镇、泮境乡、太拔镇、茶地镇、珊瑚乡。

  二、使用说明

  1.本次修订的上杭县古田镇镇区土地级别采用分类定级,其余乡镇土地级别采用综合定级。

  2.本次基准地价可为日常土地评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价格,房地产有关税费征收、土地协议出让或改变土地使用条件补交出让金测算及城市规划等工作提供依据。

  3.本次基准地价的基准日为2024年7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内部土地平整)。标准容积率设定为居住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商业服务业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工矿用地、仓储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标准容积率均为1.0。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中的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基准地价年期统一为各类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使用年期为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使用年期为40年,工矿用地使用年期为50年,仓储用地使用年期为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等使用年期均为50年;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均统一为级别楼面地价,其他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级别地面地价,同时建立楼面地价修正到地面地价的修正体系。

  三、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1.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楼层修正系数

  表4-1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各级别地上首层相对基准地价的修正系数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地上首层修正系数

1.95

1.91

1.88

  表4-2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各楼层相对地上首层的修正系数

层数

级别

一层

二层

三层及三层以上

一级

1

0.4952

0.4809

二级

1

0.4865

0.4716

三级

1

0.4782

0.4351

   

   

   

  2.容积率修正系数

  表4-3  居住用地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楼面地价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1.2

1.498

2.2

0.917

3.2

0.678

4.2

0.578

1.3

1.418

2.3

0.882

3.3

0.664

4.3

0.572

1.4

1.346

2.4

0.850

3.4

0.651

4.4

0.566

1.5

1.276

2.5

0.821

3.5

0.639

4.5

0.561

1.6

1.213

2.6

0.795

3.6

0.628

4.6

0.557

1.7

1.154

2.7

0.770

3.7

0.618

4.7

0.552

1.8

1.101

2.8

0.749

3.8

0.608

4.8

0.548

1.9

1.049

2.9

0.728

3.9

0.600

4.9

0.544

2

1.000

3

0.710

4

0.592

5

0.541

2.1

0.956

3.1

0.693

4.1

0.585

>5

0.538

  表4-4  居住用地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地面地价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1.2

0.899

2.2

1.009

3.2

1.084

4.2

1.214

1.3

0.922

2.3

1.014

3.3

1.095

4.3

1.230

1.4

0.942

2.4

1.020

3.4

1.106

4.4

1.246

1.5

0.957

2.5

1.026

3.5

1.118

4.5

1.263

1.6

0.970

2.6

1.033

3.6

1.130

4.6

1.280

1.7

0.981

2.7

1.040

3.7

1.143

4.7

1.298

1.8

0.991

2.8

1.048

3.8

1.156

4.8

1.316

1.9

0.997

2.9

1.056

3.9

1.170

4.9

1.334

2

1.000

3

1.065

4

1.184

5

1.353

2.1

1.004

3.1

1.074

4.1

1.199

>5

1.372

  表4-5  商业服务业用地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楼面地价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1.2

1.362

2.3

0.891

3.4

0.682

4.5

0.608

1.3

1.300

2.4

0.862

3.5

0.672

4.6

0.606

1.4

1.247

2.5

0.835

3.6

0.662

4.7

0.604

1.5

1.197

2.6

0.812

3.7

0.654

4.8

0.601

1.6

1.154

2.7

0.790

3.8

0.645

4.9

0.600

1.7

1.112

2.8

0.771

3.9

0.638

5

0.598

1.8

1.071

2.9

0.752

4

0.632

5.1

0.596

1.9

1.035

3

0.736

4.1

0.625

5.2

0.594

2

1.000

3.1

0.721

4.2

0.620

5.3

0.592

2.1

0.960

3.2

0.707

4.3

0.615

5.4

0.590

2.2

0.924

3.3

0.694

4.4

0.611

≥5.5

0.588

   

  表4-6  商业服务业用地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地面地价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容积率

修正系数

≤1.2

0.817

2.3

1.025

3.4

1.16

4.5

1.369

1.3

0.845

2.4

1.034

3.5

1.176

4.6

1.394

1.4

0.873

2.5

1.044

3.6

1.192

4.7

1.419

1.5

0.898

2.6

1.055

3.7

1.209

4.8

1.443

1.6

0.923

2.7

1.067

3.8

1.226

4.9

1.469

1.7

0.945

2.8

1.079

3.9

1.244

5

1.496

1.8

0.964

2.9

1.091

4

1.263

5.1

1.521

1.9

0.983

3

1.104

4.1

1.282

5.2

1.545

2

1

3.1

1.117

4.2

1.302

5.3

1.569

2.1

1.008

3.2

1.131

4.3

1.322

5.4

1.593

2.2

1.016

3.3

1.145

4.4

1.345

≥5.5

1.616

  注:当宗地容积率在上表容积率之间时,容积率修正系数则根据下列有关数据采用线性内插法计算得到,线性内插法:当X1<X<X2(即X1、X2为修正系数中X的相邻容积率)时,Y1、Y2为X1、X2对应的容积率修正系数,容积率的修正系数公式为:Y=Y1+(Y2-Y1)*(X-X1)/(X2-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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