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或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救助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开展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3天。乡镇级审批5000元以内救助,县级审批5000元以上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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