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403-0100-2023-00009
  • 备注/文号:杭商务联〔2023〕25号
  • 发布机构:上杭县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9
  • 内容概述: 关于申报2023年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9-19 09:16
 各副食品调控基地:

  根据《上杭县副食品调控基地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2023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副办〔2023〕1号)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用于提升基地设施建设水平及基地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水平,支持基地基础设施、管理平台、销售平台、规模品种扩大及品牌品质建设与升级改造。包括:生猪、肉牛、肉羊、蛋禽等种畜禽繁育及养殖基地所需的基础设施、棚舍改扩建、标准化生产线、疫病防疫设施、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项目;蔬菜基地水电路、塘沟渠、水肥一体化等基础设施、产品检验检测设施、物理和生物防虫设施、产地预冷与分拣配送设施等改造建设项目以及各类基地生产管理平台、产品销售平台建设与升级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企业列入2022~2024年度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名单;

  2.申报项目须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建设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

  3.项目内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提升基地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水平;

  4.项目企业在节假日、灾害天气、重大动植物疫情、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按要求及时开展应急调控工作,以及配合商务部门做好其他日常保供相关工作,保障市场供应;

  5.已享受过国家、省、市、县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资金补助标准

  申报项目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的投入资金需在50万元以上,按申报期间实际投入(不含税,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给予最高10%补助,单个基地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支持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申报表》(附件1);

  2.项目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说明所申报的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进度情况及图像资料、项目起止时间、项目效益、项目总投资额以及所申请资金范围、金额等);

  3.项目建设预算、结算报告和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5.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6.项目实施拨付的资金流水记录;

  7.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近三年未发生事故和无重大安全隐患承诺书,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承诺书(附件2);

  8.项目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项目企业公章。

  注:申报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报送至shxswzf@163.com。

  五、申报程序

  企业于10月10日前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惠企窗口自主申报。县商务局和财政局于10月17日前组织对各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附件:1.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补助申报表

  2.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验收情况表

  3.关于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近三年未发生事故和

  无重大安全隐患承诺书、关于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

  失信行为承诺书

  

  附件1

  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补助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                                   (单位:万元)

申报企业

基本

情况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主要产品

及年上市量

 

产品销售地

县内:         ,占      %;  

企业改造建设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期(起、止时间)

 

项目主要内容及年度目标(限500字以内)

 

投资构成

投资总额

 

已投资额

企业自筹

其他来源

申请补助金额

 

项目预计

效益

新增产能、收入

或社会效益等

 

企业承诺:

特此声明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均属实。若有弄虚作假,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验收情况表

企业名称

 

企业申报项目类型

新建(  )              改造(  )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手机

 

联系人

 

手机

 

项目建设改造

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改造

验收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不合格)

 

验收小组成员签名:

商务局:                     

财政局:                    

年   月   日

  附件3

  关于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本公司对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合理性及真实性作出保证,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相同,如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印章:

                             

  年  月   日

  近三年未发生事故和无重大安全隐患承诺书

  本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环保、质量等有关工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扎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特此承诺:

  三年来本公司未发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且愿意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印章:

  年  月  日

  关于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承诺书

   

  本公司秉承合法、诚信经营理念,特此承诺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不存在失信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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