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11-30 16:29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司法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6年)的通知》(闽司〔2025〕156 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2026年)>精神,拟对各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中,不在《指导目录》(2026年)中的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赋权事项在我县各乡镇有效承接、规范运行。

  1.已赋权乡镇但不在《指导目录》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程序收回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2.已赋权经济发达镇但不在《指导目录》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指导目录(一)的通知》(闽政办〔2020〕22号)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照规定程序收回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同时,经济发达镇可依据闽政办〔2020〕22号进行额外赋权。

  现将拟进一步收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3131608

  通讯地址:龙岩市上杭县司法局(临城镇供销大厦12楼)

  传真:3131563

  电子邮箱:shsfscg@163.com

  附件:拟进一步收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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